山东临沂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标准Q/118-220
04-1999成本管理标准1999-10-10发布1999-11-10实施山东临沂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发布前言为适应不断改革发展的企业工作要求,更好的规范岗位工作,提高企业管理标准,根据山东临沂发电有限公司企业标准《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编写的基本规定》的要求,结合本岗位工作实际情况,对原临沂发电厂企业标准Q/118-220
04-94《成本管理标准》进行了修订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同时代替Q/118-220
本标准由临沂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标准化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临沂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企业管理办公室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临沂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计财部
本标准起草人:周志峰修订:周志峰审核:审定:审批:本标准于1994年12月10日首次发布
1999年10月10日首次修订
本标准由山东临沂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计财部负责解释
临沂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标准Q/118—220
04—1999成本管理标准1范围本标准规定公司成本管理的职能、内容及要求、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成本管理,是检查与考核工作的依据
2引用标准《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工业企业成本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电力工业企业成本管理办法》《山东电力工业企业会计核算办法》3职责分工3
1财务部门职责3
1在分管经理的领导下,计财部为成本管理工作的主要负责部门
2负责测算和编报成本计划,经计划会讨论后报公司经理审批执行,并监督成本计划的执行
3编制和修订成本管理标准
4汇总编制分解计划
5制定费用定额
6编制降低成本措施计划
7指导基层单位的成本管理核算和分析
8负责成本预测、监督和控制成本开支
9在分管经理的带领下组织经济活动分析会、研究成本升降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