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9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9页成都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暂行办法成都市人民政府令第88号《成都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暂行办法》已经2001年10月31日市人民政府第67次带务会议讨论通过,自2001年11月1日起施行
市长李春城二○○一年十一月一日成都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保障城市建设顺利进行,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四川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成都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结合成都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本市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屋拆迁,并需要对被拆迁人补偿、安置的,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城市房屋拆迁必须符合城市规划,有利于城市建设、改善生态环境,文物古迹保护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拆迁人是指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
本办法所称被拆迁人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
第五条拆迁人必须依照本办法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安置;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必须服从建设需要,在规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第六条成都市房产管理局主管本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工作
成都市房屋拆迁管理处具体负责锦江、青羊、金牛、武侯、成华区(含高新区,以下简称五城区)内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工作;其他区(市)县房产管理部门管理本区域内城市房屋拆迁工作
公安、教育、电信、供电、供水、供气和广播电视等部门应当及时协助办第2页共9页第1页共9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9页理被拆迁人的户口迁移、学生转学、电话移机、有线电视迁装和水、电、气供应等有关事宜,除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外,不得额外参加拆迁人和被拆迁人的负担
国土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负责与城市房屋拆迁有关的土地管理工作
第二章拆迁管理一般规定第七条任何单位需要拆迁房屋,应当向房屋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