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7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7页AthesissubmittedtoXXXinpartialfulfillmentoftherequirementforthedegreeofMasterofEngineering我国民事诉讼证明责任分配制度的演进与批判赵永根【提要】:作为“民事诉讼脊梁”的证明责任(亦称举证责任)在整个民事诉讼过程中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而证明责任分配又是证明责任的核心,是民事诉讼的证明过程的最关键环节与步骤
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及相关的一系列司法解释对证明责任的分配的概念及标准要么语焉不详,要么就是有涵盖不周之虞
这使得法官在运用该规则审理案件过程中带来了许多困惑
本文从民事诉讼证明责任分配制度演进及缺陷出发,力图找到一种举证责任分配的划分标准,使该标准能更加适应我国司法实践,促进程序正义这一民事诉讼基本目标的实现
引言:民事诉讼活动的目的是“定纷止争”,通过公平公正分配社会资源来实行实质正义
一般来说,在审判活动中“事实认定清楚,法律适用准确”就是实现实质正义的标准
在法院据以判决定案的案件事实由两部分组成:第一部分是无须证明的事实,这就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证据规定〉)第九条所列的六种情形
该类事如果没有相关证据将其推翻,法院便可直接采信并据以判案
另一部分则是需要我们运用证据以查明和认定的案件事实
对于后项事实,大多数情况下可以通过当事人的举证活动和法院必要的调查收据证据活动加以查明;但也有部分案件事实虽经过当事人和法院的努力,但仍然无法查明是真实还是虚假
而为了实现通过法院裁判强制性的解决纠纷的目的,法院也不得由此而拒绝下裁判,从而便有了证明责任和证明责任分配规则的出现
一、我国民事证明责任分配制度的历史沿革(一)举证责任的概念及制度变迁通说认为:举证责任包括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