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41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41页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关于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为了进一步增强政府立法工作的透明度,提高行政法规草案质量,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决定,将国家发展改革委报送国务院审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及其说明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以便进一步研究、修改后报请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以在2009年10月26日前,通过以下三种方式提出意见:(一)登录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网址:http://www
chinalaw
cn),通过网站首页左侧的《法规规章草案意见征集系统》,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1750信箱(邮政编码:100017),并请在信封上注明“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字样
(三)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zbtb@chinalaw
cn国务院法制办公室二○○九年九月二十九日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的说明为了进一步规范招投标活动,促进招投标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国务院立法工作计划,国家发展改革委在总结《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经验的基础上,经广泛征求国务院和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招投标市场主体的意见,反复研究修改,形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条例》)
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一、制定《条例》的必要性一是增强招投标法律制度可操作性的需要
《招标投标法》的颁布实施,对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发挥了重要作用
随着实践的不断发展,出现了许多新情况和新问题,《招标投标法》的有些规定显得较为原则,有的缺乏必要规范,不能很好地满足实践发展需要
例如,对资格审查、评标等程序规定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