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奥集团实物资产管理制度1总则1
1目的为加强集团公司及各成员企业实物资产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率,保障资产安全,防止资产流失,制定本制度
1实物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较长,并且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有实物形态的资产
包括各种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
2单位价值在1000元及以上的各种生产经营用设备,单位价值在2000元及以上的各种非生产经营用设备、备品和各种房屋、建筑物、构筑物,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3虽达不到上述规定的固定资产价值标准,但属于企业主要经营手段的实物资产,应纳入固定资产管理,如餐饮服务业中价值在200元以上的主要经营资产等
4集团公司根据企业发展状况,分别不同的行业制订固定资产目录
各单位按照目录编定范围组织本单位固定资产的管理
5达不到固定资产价值标准,又不属于企业主要经营手段的其他实物资产,均作为低值易耗品管理
6移动电话不论价值大小均作为低值易耗品管理
3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及所属成员企业各项实物资产增加、减少和存量的控制管理
各种实物资产的技术管理、状态维护,按《设备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执行
2实物资产的分类2
1固定资产按其用途分为房屋及建筑物、机械动力设备、运输设备、仪器仪表检验设备、电子通讯设备、办公自动化设备、管道燃气配输专用设施与设备、家具备品和其它固定资产等九大类
具体分类详见《固定资产分类目录》(与《低值资产分类目录》另行发放)
2低值易耗品按其性质和用途分为低值设备、工具、工装、通讯用具、电子办公用品、消防器具、家具备品和其它低值易耗品等八大类
具体分类详见《低值易耗品分类目录》
3实物资产分类目录具有相对的稳定性
集团公司财务部根据集团产业发展和实物资产种类品种变化,及时补充、调整分类目录,以满足集团公司和各成员企业加强实物资产管理的需要
3实物资产管理层级与职责的划分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