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15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15页昆明市河道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河道管理,保障防汛安全,保护和改善水环境,发挥河道综合效益,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河道(包括湖泊、水库、人工水道、沟渠、行洪区、蓄洪区、滞洪区)及其配套设施的管理工作。有关法律、法规已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三条河道的管理遵循科学规划、综合整治、严格保护、合理利用的原则,充分发挥河道防洪、抗旱、输水、蓄水、生态和景观的功能。第四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河道管理工作的领导,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河道防洪安全和水环境质量负责。第2页共15页第1页共15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15页河道管理应当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所需资金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并按照政府投入与受益者合理承担相结合的原则,依法多渠道筹集。第五条建立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办事处)的河道三级管理网络体系,实行河(段)长责任制。河(段)长作为河道管理责任人,对河道水生态、水环境持续改善和断面水质达标负领导责任,实行任期目标责任制。其主要职责是:(一)负责责任区内河道保护和管理重大事项的监督协调工作;(二)分解河道责任区内河道综合环境控制目标,与责任单位签订责任书;(三)组织检查和考核责任单位河道综合环境控制目标任务落实情况;(四)指导监督河道综合整治计划和方案等河道管理工作的落实。第六条河道管理实行统一管理,分级管理,分类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水行政主管部门是河道主管机关,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河道进行统一管理、协调和监督。按照分级属地管理原则,组织、指导河道的规划编制、整治、开发和利用工作,并对修建开发水利、整治河道的各类工程和跨河、穿河、穿堤、临河的桥梁、第3页共15页第2页共15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3页共15页道路、缆线等建筑物及设施进行审查、批准和验收等工作。滇池管理部门和其他的河道管理部门(以下简称河道管理部门)根据授权分别负责或者参与主要主要出入滇池河道和其他河道的管理工作。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接受河道主管机关、河道管理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具体负责管护河段的日常保洁、管护和巡查检查,制止和协助查处污染河道的违法行为。第七条市、县(市、区)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组织开展河道管理的相关工作:(一)发展和改革部门负责河道整治工程项目的立项审批工作;(二)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参与水系规划等河道规划的编制工作,并依据规划对河道综合整治工程设计方案进行审批;(三)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河道水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负责监测河道的水质状况,定期向社会公布,并将监测结果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河道综合整治中市政建设工程的审批及监督管理;(五)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及河道周边畜禽禁养区域内的禁养工作,并对禁养区以外的畜牧业规模化养殖工作进行指导、扶持和监督;第4页共15页第3页共15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4页共15页(六)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流经城市区域内河道的河堤两旁道路的保洁及垃圾清运,负责河道周边公厕、垃圾收集点合理布局和垃圾无害化、资源化处置;(七)林业或者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参与河道保护区域内绿化规划的编制,指导河道防护林(护堤林、护岸林)的建设和管理;(八)其他各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河道管理工作。第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河道及其配套设施安全、保护水环境和依法参加防汛抢险的义务,并有对破坏河道及其配套设施、危害河道水生态环境的行为进行劝阻、制止和举报的权利。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河道的整治和保护以及防汛抢险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