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心得9篇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心得1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条例》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将党的纪律建设的理论、实践和制度创新成果,以党规党纪形式固定下来,着力提高纪律建设的政治性、时代性、针对性。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将党章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内法规的要求细化具体化。坚持问题导向,针对管党治党存在的突出问题扎紧笼子,实现制度的与时俱进,使全面从严治党的思路举措更加科学、更加严密、更加有效。一个没有党的纪律观念,一个不把党的纪律放在眼里的人,不可能是合格的党员,更不可能是合格的领导干部。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党的纪律观念在一部分党员干部包括某些领导干部中有所淡漠,甚至陷入误区。有的认为,把改革开放与严肃党纪对立起来,认为党的纪律是束缚生产力发展的”条条框框”,应当”冲破”,可以”变通”,提出经济要搞活、纪律要”松绑”;有的只要一讲严肃纪律,就被别人说是”左”的表现,是”整人”等等。这些模糊认识和错误思想,正是近些年来纪律松弛的根源所在,也是加强党员纪律修养的思想障碍,必须坚决予以清除。广大共产党员要做遵守党的纪律模范,必须从加强纪律观念、树立纪律观念做起,为自觉维护和遵守党的纪律打下坚实的思想基础。当前,市场经济的趋利性逐步渗透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形形色色的价值观不断充斥人们的思想。十八大以来,我们看到许多铸成大错的党员干部,在反省自己一步步走向堕落的过程时,普遍反映的一点,就是他们往往从一些不起眼的小便宜、小动作、小利益开始,诱发出他们私欲膨胀,不顾党员领导干部的基本原则,心存侥幸,降低了标准,放松了要求,逐步陷入不可自拔、追悔莫及的境地,造成对国家、对社会、对人民、对家庭无法弥补的巨大损失。古人云“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作为党员干部就要警钟长鸣,时刻用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严格遵守党的纪律,牢记“两个务必”,做到“八个坚持、八个反对”,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一切能够做的事情做起,永葆共产党员的先进性,不断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我们不仅要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还要做一名合格的各行业工作者,不仅要遵纪守法,还要以身作则,做好表率,日常言行中,养成自觉遵纪守法的习惯。要率先垂范,特别是要有”怕”的意识。这里所说的”怕”,不是胆小怕事,而是要求共产党员特别是党员干部,对党的纪律、对国家法律法规要从心底里敬畏,并用这种”怕”约束自己,在遇到可能违反党纪政纪的时候,要有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谨慎之心。我们必须警钟长鸣,时时做到慎独、慎微、慎欲,在纪律面前不越雷池半步。只有在日常生活中,经常用党的纪律作为镜子来正视自己,才能防微杜渐,真正成为一个遵守纪律的好党员。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心得2日前,中共中央印发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党要有新气象新作为,必须靠严明的纪律作保证,要让制度“长牙”、纪律“带电”,充分发挥纪律建设标本兼治的利器作用。如何做到让制度“长牙”?让纪律“带电”?要进一步加强纪律教育、强化纪律意识。切实把学习《条例》的过程变成进一步加强纪律教育、强化纪律意识的过程。把《条例》的学习宣传贯穿到当前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通过“个人自学、科室集中学、机关专题学”等形式,迅速掀起《条例》学习热潮,使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真正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要盯紧纪律处分执行这一关键,以强力问责倒逼责任落实。新《条例》是以法规的形式更加刚性地维护党的章程,保障和约束每位党员的权利、义务,每一位党员都应严格执行党的纪律。针对执纪不力不严的情况,必须强化问责。只有加大问责力度,才能提升干部狠抓落实、善抓落实、不折不扣、完全到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