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产管理业务,明确工作职责,根据《证券法》、《公司法》、《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行办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资产管理业务是指证券公司作为资产管理人,与资产委托人签订委托资产管理合同,根据资产管理合同约定的方式、条件、要求及限制,对资产进行经营运作,提供证券及其他金融产品的投资管理服务
第三条公司资产管理业务应以受托人的职责精神,职业素质和长远眼光为委托人提供高水平的理财服务,始终把维护资产管理委托人的利益作为资产管理的最高准则
第四条公司资产管理业务须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诚实守信,勤勉尽责,避免利益冲突
第五条公司资产管理业务与自营、经纪、投资银行等业务严格分离,受托资产与自有资产严格分离
第六条资产管理业务要始终贯彻全方位风险控制原则,将风险防范贯穿于资产管理业务的各个环节
第二章机构设置与职责第七条公司对客户受托资产实行统一管理,资产管理部是负责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为:(一)拟定资产管理业务发展规划,制定资产管理业务年度计划;(二)拟定资产管理业务相关的制度;(三)负责资产管理业务的产品开发与维护;(四)负责资产管理业务的市场营销、客户开发与维护工作;(五)负责管理受托资产;(六)其他与资产管理业务相关工作
第八条财务会计部对受托资产实行会计核算管理,运营部负责席位管理、客户帐户管理并对受托资产实行清算交收,法律合规部和风险管理部负责对受托资产的运作进行风险监控
审计部负责对资产管理业务进行审计,信息技术部负责对资产管理业务信息系统进行运行维护,其他业务部门和分支机构是资产管理业务的主要营销渠道,协助资产管理部共同联系和维护客户
第九条资产管理业务实行资产管理投资决策委员会领导下的投资经理负责制
资产管理投资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