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督查工作方案一、目的意义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落实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的重要举措。通过科学的手段和方式,准确了解掌握人民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有关举措、工作成效的评价,准确研判党风廉政建设形势,有利于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评价机制,提高群众参与度,确保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为我县党风廉政建设与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保障。二、工作目标围绕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指标体系,准确评价反腐倡廉建设工作成效,发现和纠正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政治责任,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提高我县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四度”(重视度、遏制度、廉洁度、信心度),提升群众对我县反腐倡廉工作满意度,全面推进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三、工作任务(一)组织机构1.成立由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为组长,县纪委副书记、为副组长,县纪委部分科室主任和纪工委书记(负责人)为成员的督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廉政室主任兼任,负责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的组织协调等日常工作,对各小组的督查情况进行汇总,并及时通报和反馈督查结果。2.成立10个督查小组,每个小组2-3人,由县纪委机关及纪工委相关人员组成。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负责一个机动督查小组,对全县各地、各单位进行明察暗访,对工作不力的单位进行重点督查,同时对其他九个小组的督查进展情况进行再督查;其他九个小组采取1名副书记带若干个小组的方式分片负责(详见附件2)。(二)督查内容1.部署动员情况。(1)是否层层发动,及时组织全体干部召开动员部署大会;(2)党政主要领导是否亲自抓工作,是否第1页共4页亲自在大会上部署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3)是否对班子成员、普通干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宣传、走访等工作分解任务、明确责任。2.宣传走访情况。(1)是否在单位醒目位置、人流量较大的地方设置固定的廉政广告宣传牌和“意见箱”若干块(个);(2)县直单位(含其下属单位)、乡镇(场)及其基层站所、村委会是否利用公开栏、宣传栏制作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板报,及时宣传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目的、意义、内容和要求;(3)乡镇(场)是否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本地社会评价宣传资料(如致群众的一封信、公布干部职工联系方式、便民手册等资料);(4)乡镇(场)、村委会是否组织人员深入走访群众,是否挨家挨户发放《县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宣传提纲》以及本地宣传资料,讲解宣传社会评价工作;(5)县直单位是否组织人员深入走访服务对象,发放《县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宣传提纲》,讲解宣传社会评价工作;(6)各乡镇(场)、村委会是否组织好干部群众观看廉戏,并积极参加互动;(7)随机抽取干部群众了解是否清楚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的访问电话号码、是否清楚回答方式(回答语气要肯定,并直接打分)。3.收集民情民意情况。(1)是否召集“两代表一委员”、服务对象、干部职工代表、群众代表等人员召开干群恳谈会,听取意见和建议;(2)乡镇(场)、村委会干部是否按照规定开展大走访,每周至少一次入户听述,并认真填写“民情日记”,具体解决了哪些问题;(3)是否及时梳理来自“乡镇(场)、村干部‘民情日记’”、“意见箱”、“干群恳谈会”等渠道所反映的问题、意见和建议,并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梳理出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是否建立为民办实事台账;对群众、服务对象所反映的问题、意见建议是否做到二次上门反馈。4.节日廉情情况。(1)是否做到节前提醒,如开会提醒或下发通知等;(2)是否开展节中督查,并填制督查表;(3)是否做到节后公示,张贴《节日廉情公示表》7天。5.其他。(1)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牵头单位是否按照第2页共4页《20XX年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表》文件要求,抓好工作落实;(2)被督查单位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方面有哪些好的经验做法及建议。(三)督查时间第一阶段:5月20日至5月31日:督促各地、各单位按《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督查表》的内容部署相关工作。第二阶段:6月1日至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