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农民工问题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XX市,各州、市、县(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进一步统筹城乡发展,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改善农民工就业环境,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合理有序转移,根据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5号,以下简称《意见》)精神,结合自治区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充分认识解决好农民工问题的重大意义(一)农民工问题事关自治区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
农民工是改革开放和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涌现的一支新型劳动大军,是推动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分布在国民经济各个行业,在加工制造业、建筑业、采掘业及环卫、家政、餐饮等服务业中已占从业人员半数以上
农民外出务工,为城市创造了财富,为农村增加了收入,为城乡发展注入了活力,成为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发达地区带动落后地区的有效形式,同时促进了市场导向、自主择业、竞争就业机制的形成,为改变城乡二元结构、解决“三农”问题闯出了一条新路
返乡创业的农民工,带回资金、技术和市场经济观念,直接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进一步做好农民工工作,对于改革发展稳定全局具有重大意义
(二)维护农民工权益是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农民工问题,制定了一系列保障农民工权益和改善农民工就业环境的政策措施,各地区、各部门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但从现实情况看,农民工面临的问题仍然十分突出
主要是:工资偏低,被拖欠现象严重;劳动时间长,安全条件差;缺乏社会保障,职业病和工伤事故多;培训就业、子女上学、生活居住等方面也存在诸多困难,经济、政治、文化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
这些问题引发了不少社会矛盾和纠纷,也引起了社会各方面的广泛关注
解决好这些问题,直接关系到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持社会和谐稳定
第1页共14页(三)解决农民工问题是推进我区新型工业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