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15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15页汽车库设计防火规范GBJ67—84(试行)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委员会试行日期:1985年1月1日关于颁发《汽车库设计防火规范》的通知计标〔1984〕89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委、建委,国务院各有关部、直属单位:根据原国家建委(78)建发设字第562号文的通知,由公安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编制的《汽车库设计防火规范》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汽车库设计防火规范》GBJ67-84为国家标准,自一九八五年一月一日起试行
在试行中对某些规定执行确有困难时,当地主管基建综合部门应会同公安等有关部门协商解决
本规范由公安部负责管理和解释
国家计划委员会一九八四年五月十五日编制说明根据原国家建委(78)建发设字第562号文下达的编制《汽车库设计防火规范》的任务,由上海市公安局会同上海市民用建筑设计院、上海市公用局公交公司、天津市交通局、交通部公路规划设计院等单位,组成《汽车库设计防火规范》编制组,完成了本规范的编制工作
在编制过程中遵照国家基本建设的有关方针、政策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调查了我国一些大中城市的各种类型的停车库、修车库、停车场的现状,总结我国汽车库设计防火经验,吸收了有关的科研成果,参考了国外汽车库设计防火技术,并征求了有关设计、使用、科研、大专院校和公安消防等部门的意见,最后经有关部门会审定稿
本规范共有八章和二个附录,其主要内容有:总则,防火分类和耐火等级,总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防火分隔和建筑构造,安全疏散,消防给水和报警、灭火设备,采暖和通风,电气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一九八四年五月第一章总则第1
1条为了保卫社会主义建设和公民生命财产的安全,防止和减少火灾对汽车库的危害,特制定本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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