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秩序感(一)秩序感的内涵所谓秩序感,就是指对物体摆放的空间或生活起居习惯的时间顺序的适应性
“秩序感在于认识到每样物品在它的环境中所处的位置,记住每件东西应该放在哪里
这意味着一个人能够适应自己的环境,在所有的细节方面都能支配它”1“这是一种内部的感觉,这种感觉区别各种物体之间的关系,而不是物体本身,由此形成了一个整体环境,在这环境中各个部分相互依存
⋯⋯这样的环境为一种完整的生活提供基础
”2蒙台梭利认为儿童具有两重秩序感
首先是内部的秩序感,即幼儿对自己身体不同部分和相对位置等的感知与理解
在幼儿尚不能自由走动之前,就已经存在对他自己身体姿势和位置有关的敏感性
例如,将婴儿的体位由一种状态(仰卧位)突然转变为另一种状态(立位),可能会给婴儿带来惊吓,致使婴儿大哭
这种对内部秩序的逐步建立的同时,孩子的智能也逐步建构
其次是外部的秩序感,这是幼儿对外部世界存在的规律与关系的感知与理解
幼儿的秩序敏感力常常表现在对所有物、顺序性、生活习惯的要求上,其中,顺序性又包括空间顺序和时间顺序
蒙台梭利认为如果成人未能提供一个有序的环境,孩子便没有一个基础以建立起对各种关系的知觉
当孩子从环境中逐步建立起内在秩序时,智能也因而逐步建构
(二)秩序感的敏感期幼儿的秩序感是与生俱来的
从1岁开始,幼儿表现出对“秩序的要求”,该年龄儿童的“秩序感在于认识到每样物品在它的环境中所处的位置,记住每件东西应该放在哪里
这意味着一个人能够适应自己的环境,在所有的细节方面都能支配它
”3“这是一种内部的感觉,这种感觉区别各种物体之间的关系,而不是物体本身,由此形成了一个整体环境,在这环境中各个部分相互依存
这样的环境为一种完整的生活提供基础
”4在3岁之后,其表现更为突出
此时幼儿具有一种较强的细节记忆能力,这使他对事物的秩序关系特别敏感
而2~4岁是儿童对秩序极端敏感的时期
在秩序敏感期,幼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