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监督程序版本号:V
03修订号:1深圳市龙岗区工程质量监督检验站印制二Ο一Ο年三月温馨提示请各责任单位认真阅读本手册的内容,详细了解验收程序和要求
当竣工验收出现违反相关规定,监督机构将责令有关单位进行整改或重新组织竣工验收
2目录一、提交竣工验收资料,核查竣工验收条件,确定竣工验收时间二、竣工验收监督三、竣工验收通过四、竣工验收备案五、竣工验收流程图(见附件1)六、注意事项七、附件1、附件1《竣工验收流程图》2、附件2《竣工验收资料清单》(房建工程)3、附件3《竣工验收资料清单》(市政工程)4、附件4《竣工验收联系函》5、附件5《竣工验收联系函复函》6、附件6《竣工项目审查表》7、附件7《竣工验收会议人员签到表》8、附件8《工程竣工验收整改意见处理报告》3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监督程序一、提交竣工验收资料,核查竣工验收条件,确定竣工验收时间1、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前,应对竣工验收条件、初验情况及竣工验收资料(房建工程附件2、市政工程附件3)进行核查,核查合格后方可进行组织竣工验收;2、由建设单位提交竣工验收资料(房建工程附件2、市政工程附件3),送达“竣工验收联系函”(深圳市龙岗区工程质量监督检验站A409室)(提前5个工作日,附件4);3、资料员初审竣工验收基础资料完整后,转交监督员进行竣工验收条件核查,经核查工程尚未达到竣工验收条件的,应当发出监督文书,并反馈给资料员,发出“竣工验收联系函复函”(附件5),告知建设单位尚不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经核查已经达到竣工验收条件的,且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反馈给资料员,确定竣工验收时间,发出“竣工验收联系函复函”(附件5)
注:建筑工程进行竣工验收须具备以下条件:①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②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商品住宅已按《商品住宅建筑质量逐套检验核查程序》完成逐套检验并通过核查;③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