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10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10页衢州市市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保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建设项目顺利进行,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浙江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衢州市城市规划区内的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屋拆迁,并需要对被拆迁人补偿、安置的,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城市房屋拆迁必须符合城市规划,有利于城市旧区改造和生态环境改善,有利于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和文物古迹保护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拆迁人是指依法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
本办法所称被拆迁人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
本办法所称房屋承租人是指与被拆迁人具有合法的房屋租赁关系的单位和个人
第五条衢州市建设局是负责管理房屋拆迁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对城市规划区内的城市房屋拆迁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的日常工作由其下属的拆迁管理办公室具体办理
市计划、规划、国土资源、物价、工商、财税、文物、公安等有关部门和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按照各自职责,互相配合,共同做好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工作
第六条拆迁人必须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办法的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合理补偿、安置
被拆迁人、被拆迁房屋承租人必须服从城市建设需要,在规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第二章拆迁管理第七条城市房屋拆迁应按计划执行
城市房屋拆迁的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由市建设、规划、计划、国土资源、文物等部门按照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根据当地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需要,同时考虑房地产市场的供需状况和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第2页共10页第1页共10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10页保护等因素制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并按规定报送备案
房屋拆迁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