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服等物品管理制度1总则1.1为树立和保持公司良好的社会形象及企业文化,进一步规范整体化管理,做好本公司工作服等物品管理及员工着装佩带管理,特制定本制度。1.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员工。1.3公司根据企业形象、企业文化、行业特性,针对岗位及工作性质不同而配置的工作服及物品(非劳防用品),员工必须在工作期间严格着装和佩带。1.3.1工作制服不属于员工福利,不能无原则地平均发放,更不能任意扩大发放范围。员工领用后,不能随便丢弃,任意损坏,不允许私自赠送、出售。2管理职责2.1综合管理部负责本制度之制定、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2.2总经理负责本制度制定、修改、废止之核准。2.3工作服及物品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工作服及物品的统一管理。酒1店管理公司机关的工作服及物品归口管理部门为保障部,各业务单元自身作为工作服及物品归口管理部门。2.4保障部负责工作制服的洗烫、修补等加工工作。2.5物流采购部根据申购计划负责落实货源,及时采购符合标准规定的工作制服等物品。验收入库并把好质量关及做好用品发放等工作。2.6经营财务部负责经费预算、支付,并进行财务监督。2.7运营管理部负责对员工日常着装及物品佩带标准进行检查。3工作服及物品的种类及标准3.1不同的工作岗位配备不同工作制服等物品,并规定相应的使用期限。(具体见附表)。3.2离岗超过六个月的人员,工作服及物品发放实行以旧换新和报废更新的原则。3.3实习生原则上不另行制作新服装,按要求配备工作服。3.4前台部分岗位的女职工(正式工)可按现金方式发放化妆费。3.4.1前台部分岗位的女协力工给予配备化妆品,后台女协力工不予配备化妆品。3.5前台部分岗位的女性员工配备头花一只。24领用程序4.1新入职员工(含实习生)的工作制服等物品配备由人力资源部门开具的《服装及劳防用品通知单》。4.1.1人力资源部门对员工调动、岗位变动等情况通知工作服及物品归口管理部门,以便及时调整发放数量。4.2工作服及物品归口管理部门凭《服装及劳防用品通知单》,及时建立员工工作服及物品发放配置卡等档案资料,并根据各岗位配备标准开具《服装制作通知单》、《申购单》、《领料单》办理相关申购计划及领用手续,发给必需的工作制服等物品,并根据规定按期发放或更新换发。4.3协力工工作服及物品发放采取管理费制度(在自愿缴纳100元服装管理费,并签字确认后,领取相应岗位的服装。工作服及物品归口管理部门开具服装管理费收据,第一联交由个人保管,工作服及物品归口管理部门将第二、第三联和管理费上交到经营财务部,第四联工作服及物品归口管理部门留存,办理领用手续。)35更新与调换5.1员工内部岗位变动,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开具《服装及劳防用品通知单》,工作服及物品归口管理部门凭单给予配备工作制服等物品,办理工作制服更换调剂手续(在库存内试穿合身的衣裤,在没有库存或不合身的情况下给予定制)。5.2更新的服装,由工作服及物品归口管理部门开具《服装制作通知单》、《申购单》、《领料单》,物流采购部安排厂方量体定制及采购发放。5.3工作制服等物品的报废,在使用期内因质量或破损等原因,影响岗位穿戴规范标准要求,即在每月一次的报废日,由运营管理部和工作服及物品归口管理部门把关鉴定。5.4员工因体形变化,造成工作制服不能穿的情况下,须由员工所在部门经理出具证明,在每月的服装布件报废日统一由运营管理部签字确认后,工作服及物品归口管理部门遵循先调剂后制作的原则。6归还与赔偿6.1工作服及物品必须在工作时间使用,领用者应妥为保管,不得4损坏或挪作它用,否则照价赔偿。对工作服、衬衫、领饰等物品应报废更新。协力工工作制服及物品发放,按要求建立管理费制度。6.2正式工调离本公司或离职时(外借、退休)必须到工作服及物品归口管理部门办妥上交(调拔)工作服等物品离职手续后,工作服及物品归口管理部门方能在离司单上签章。未归还者,按其使用年限予以赔偿。6.3协力工离职时,带好清洗好的服装、劳防用品及服装管理费收据,由工作服及物品归口管理部门根据工作期限和服装缺损情况按规定扣除部份服装管理费,在第一联服装管理费收据上写清实际退款金额,协力工凭此管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