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建设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本部员工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1、围绕集团公司发展战略“十二·五”发展规划、经营生产目标及各项经济技术指标等工作要求,引导员工制定、达成与之相适应的工作目标,提高个人的工作绩效,从而提高股份公司整体的工作效能,最终实现公司发展战略目标。2、形成制度化的沟通渠道,使各级管理者可以有效了解员工的工作业绩、能力及发展方向,使员工可以了解上级对其工作的评价,可以得到有益的指导,促进工作效率的提高。第二条原则严格遵循“客观、公正、公开、科学”的原则,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工作结果与岗位目标相结合的原则,真实地反映被考核人员的实际情况,避免因个人和其他主观因素影响绩效考核的结果。第三条指导思想建立客观、公正、公开、科学的绩效评价制度,完善员工的激励机制与约束机制,为科学的人事决策提供可靠的依据。第四条适用范围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适用于本办法8附件1:1、股份公司党政领导班子成员;2、在试用期内的员工;3、在考核周期内出勤率不满1/2的员工;4、临时聘用人员、返聘人员和兼职人员。第二章考核体系第五条考核对象股份公司本部列入集团公司管理的中层管理人员及其他在职员工。第六条考核内容1、业绩考核:依据公司下达的任务指标进行考核;主要参照各部门及本岗位的工作计划和主要任务的完成情况,并依据主要工作职责进行考核。2、能力考核:通过员工的工作行为,观察、分析、评价其具备的工作能力。3、态度考核:通过员工日常工作表现和行为,考察其工作态度。考核内容权重综合考核得分业绩考核70%业绩得分+能力得分+态度得分能力考核20%态度考核10%第七条考核方式8按照谁聘任、谁管理、谁考核的原则,股份公司部门正、副职由集团公司党委组织的考核组进行考核,考核内容、方法按集团公司党委要求进行,其他人员由股份公司组织考核组进行考核。第三章考核实施第八条考核机构党群部、人力资源部:负责拟定绩效管理办法,组织、协调绩效指标的确定并汇总,维护绩效指标库,开展相关推广、指导和培训工作,负责各项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和汇总统计,制定绩效薪酬挂钩方案以及其他与绩效相关的奖惩和考核结果运用方案。各职能部门:各部门负责制定部门及员工绩效计划,对下属进行绩效辅导与沟通,细化并明确各岗位职责,自行设计部门的关键绩效指标,记录部门工作的关键事件。部门主要领导参与具体考核,并做好考核后的绩效面谈和反馈工作。考核小组:由股份公司领导及纪委、监察部、党群部、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审计部等部门的人员组成绩效考核小组,对考核的准备、实施、执行和反馈等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及时发现并处理考核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保证绩效考核的真实性和有效性。第九条考核周期年度考核:以一年为周期,考核的具体时间和实施细则以8通知为准。第十条考核流程年度考核流程1、每位员工根据岗位职责、工作计划和目标,认真回顾总结本人全年工作,对主要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说明,并寻找自身差距与不足,制定未来的能力及绩效提升计划,填写相应的《员工绩效评估年度报告》上报至部门负责人或分管领导进行评价,之后由党群部、人力资源部将填好《员工绩效评估年度报告》统一收集、汇总。2、由部门负责人或分管领导依据员工的自我评述,特别是员工平时的表现,合理评价员工的工作业绩、工作能力和工作态度,并填写相应的表格。3、由全体员工根据被考核者平时在工作中的团队协作、敬业精神等方面的情况进行互评,作为态度考核的参考,并填写《员工工作态度评价表》。4、党群部、人力资源部在规定的时间内将上述考核表回收汇总,最后综合工作业绩、工作能力、工作态度三项考核成绩,形成《员工综合绩效成绩核定表》。第四章考核结果的应用第十一条考核结果等级分布分数段100-90分(含90分)90-80分(含80分)80-70分(含70分)70分以下8等级ABCD涵义大大超出工作基本要求,在公司经营管理改进、业务拓展或创造经济效益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业绩突出。超出工作基本要求,取得较为突出的工作业绩。达到工作基本要求,没有突出业绩也没有较大过失。距工作基本要求有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