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河县回民第一中学教研成果及各类竞赛奖励办法(暂行)为了鼓励教师积极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教研活动及各类竞赛,加强特长生培养,为多出人才、快出人才、出好人才,开拓教育科研的新局面,进一步提高学校的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经学校校务会议及工会委员会研究决定,特制定本奖励办法
一、教育教学成果奖凡教师参加教育行政部门(此奖励办法仅限于上级发文,学校安排推荐)举办的及学校安排的基本技能竞赛、优质课、教具制作、课件制作、教学设计、教学案例、说课等竞赛获奖的,其奖励标准如下: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国家级500450400300省级400350300250州级300250200150县级20015010050校级100805030注:参赛费学校付半数,凡各级各类优秀奖或纪念奖不予奖励
二、教育科研成果奖(一)课题由学校批准的课题已结题的分别按以下标准给予课题组奖励
不按照规范程序操作的课题不予奖励
级别国家级省级州级校级金额1000800500200(二)论文11.论文竞赛奖励标准:国家级省级州级县级校级一等奖300250200150100二等奖25020015010080三等奖2001501008050说明:参赛的论文必须是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即学校根据有关文件安排的);同一论文以获得的最高奖为标准奖励,不重复累计,参赛费学校付半数,凡各级各类优秀奖不予以奖励
2.教师个人发表论文奖励:凡在有国家正规刊号(有国际号ISSN和国内刊号CN)的各级正规刊物上公开发表的教育教学论文,不管级别和等级每篇均奖励50元;新闻、文学作品、艺术作品类等非教育教学文章以及复习资料、试题、试卷类出版物不计奖;同篇文章重复发表,只奖励一次;发表在国家核心期刊的论文(见北京大学图书馆编《中文核心期刊目录总览》),奖励100元
三、学生竞赛辅导奖1、几项权威性较强的学科竞赛教师辅导奖励标准:国家省级州级一等奖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