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由【中文word文档库】www.wordwendang.com搜集整理。中文word文档库免费提供海量教学资料、行业资料、范文模板、应用文书、考试学习和社会经济等word文档厦门市教育局“校对校”对口支援协议书支援学校:受援学校: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我市城区中小学教师支教服务期制度促进教育均衡发展,根据省、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及市教育局《关于实施城区中小学教师农村学校任(支)教服务期制度的通知》精神,双方学校建立“校对校”对口支援关系,协议订立如下:一、双方学校本着互相学习、加强交流、共同提高的原则在相互协商的基础上,制定“校对校”对口支援计划,落实支教任务和要求。二、支援学校要充分发挥办学优势和示范作用,开展多种形式支教活动。(一)支援学校每学年要组织一定数量的优秀教师到受援学校开展全职和兼职支教工作,支教教师必须履行支教职责。(二)双方学校定期组织开展集体备课和教学研究活动,支援学校通过指导备课、上示范课、结对帮扶等形式,加强对受援学校教师的培养,使受援学校的师资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得到明显的改善。(三)双方学校要及时互通信息,互相交流,开展教科研协作,共同参与、研究市级以上课题,共享实验项目成果,尽快提高受援学校教师的科研水平。(四)双方学校每学年至少共同组织一次同题考试,共同对考试成绩进行总结、分析,共同探究和交流教学改进措施。(五)充分利用两校的德育资源,每学年度至少联合开展一次德育系列教育活动。(六)双方学校之间选派行政人员双向交流管理经验每学期不少于1次,总结、改进“校对校”对口支援工作。(七)支援学校可与受援学校协商互派教师,以解决支援学校师资紧张的问题。(八)教师支教期间,其人事及工资关系不变,由双方学校共同管理。支援学校负责支教教师的聘用及聘任、工资福利、交通费补贴、奖惩管理等;受援学校负责支教教师的工作安排、日常考勤、年度考评鉴定等工作并为支教教师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九)本协议期限为3年。(十)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学校共同研究确定。支援学校:受援学校(校长签字并加盖公章)(校长签字并加盖公章)支援学校教育主管部门:受援学校教育主管部门:(加盖公章)(加盖公章)二〇〇九年九月派出学校一、厦门市教育局直属中小学校附件2福建城镇中小学教师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支)教情况登记表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工作单位任教学科现任专业技术职务及聘任时间何年何月(起止时间)在何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任教学科任教班级周课时数任何行政职务(含班主任)任教期间思想政治教学工作情况派在学校意见校长(签名):公章:受援学校意见校长(签名):公章:派出学校教育主管部门认定意见公章:年月日受援学校教育主管部门意见公章:年月日厦门一中、厦门二中、厦门五中、厦门六中、厦门双十中学、外国语学校、科技中学、集美中学、同安一中、厦门实验小学二、思明区属中小学(一)中学松柏中学、湖滨中学、华侨中学、大同中学、厦门十一中、槟榔中学、厦门九中、莲花中学(二)小学演武小学、民立小学、人民小学、大同小学、外国语学校附属小学、滨东小学、槟榔小学、第二实验小学、群惠小学、故宫小学、思北小学、思明小学、园南小学、公园小学、滨北小学、仙岳小学、湖滨小学、梧村小学、松柏小学、松柏第二小学、湖明小学、嘉滨小学、莲花小学莲龙小学、鹭江新城小学、金鸡亭小学、前埔北区小学、前埔南区小学、思明区第二实验小学三、湖里区属中小学(一)中学厦门三中、厦门禾山中学、湖里中学、湖里实验中学(二)小学康乐小学、康乐第二小学、金尚小学、湖里中心小学、吕岭小学、东渡小学、东渡第二小学、华昌小学、江头第三小学、金山小学、江头中心小学、湖里实验小学四、海沧区属中小学(一)中学北师大厦门海沧附属实验中学(二)小学延奎小学、育才小学、北师大厦门海沧附属学校小学部、厦门外国语学校海沧附属学校小学部五、集美区属中小学(一)中学厦门十中、杏南中学(二)小学集美小学、集美第二小学、曾营小学六、同安区属中小学(一)中学厦门启悟中学、厦门第二外国语学校、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