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可编辑可修改1《义务教育美术课程标准(2011年版)》解读六墩学校尹鹏飞《义务教育美术课程标准(2011年版)》(以下简称新“课标”)修订涉及的内容主要有:课程性质、课程的基本理念、课程的总目标与分目标、四个学习领域的课程内容、教学建议、评价建议、教材编写建议、课程资源开发与利用建议等方面
但总方针与主要内容没有大的变化,比较旧版实验稿,方向更明确,文本更精练,内容更具体,表述更理性
修订体现了美术教育专家学者在美术新课程实施若干年后,对课程标准的重新梳理,并在反思的基础上明确了发展方向
下面就修订内容作具体解读:一、明确美术课程性质,突出学科特点关于课程性质的表述,2011版新“课标”与“课标”实验稿相比,其中最大的变化是:“课标”实验稿将美术课程定义为具有“人文性质”,而2011年版新“课标”却开宗名义道:“美术课程是以对视觉形象的感知、理解和创造为特征
”于此,美术课程的“视觉性”因素愈发凸显,这也进一步强化学校美术教学的一个根本特点,即“直观形象性”
美术教育作为一门视觉艺术学科,“形象性”是美术的基本特征,其教学有赖于向学生呈现可供直观认识的视觉造型形象
给学生一种强烈的直观视觉感受,进而提升其内在的审美经验或激发其动手操作的学习欲望
此外,美术教学中“对视觉形象的感知、理解和创造”也符合儿童视觉思维占优势的学习特点,它是美术课程教学的基本立足点
0可编辑可修改2同时新“课标”中增加美术课程四个特性的表述:“凸显视觉性”、“具有实践性”、“追求人文性”、“强调愉悦性”
美术课程的“视觉性”特征作为首要特征,是首次在课标中明确提出
愉悦性的提法也是本次修订新增的内容
这些不仅凸显美术学科的价值,而且有效地包容了美术课程人文性和工具性两方面的特性
需要说明的是,美术作为人文学科的核心之一,凝聚着浓郁的人文精神
它不仅是历史的印记,记录了人类特殊的存在与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