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NG/ZG101-2013济南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确保行车、人身和施工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路200~250km/h既有线技术管理办法》、《铁路客运专线技术管理办法(试行)》(200~250km/h部分)、《铁路客运专线技术管理办法(试行)》(300~350km/h部分)、《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铁路营业线施工是指影响营业线设备稳定、使用和行车安全的各种施工作业,按组织方式、影响程度分为施工和维修两类
邻近营业线施工是指在营业线两侧一定范围内,新建铁路工程、既有线改造工程及地方工程等影响或可能影响铁路营业线设备稳定、使用和行车安全的施工作业
第三条我局京沪高铁德州东(不含)-徐州东(不含)及相关联络线(不含济南)和动车走行线按高速铁路管理,其它线路按普速铁路管理〔胶济客运专线济南东(不含)-即墨(不含)的天窗时间、施工和维修等级、施工和维修项目及天窗点外作业要求按照高速铁路管理〕
—1—第四条营业线施工必须把确保安全放在首位,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设、设计、施工、监理、行车组织设备管理等部门和单位必须严格执行本细则和施工管理有关规定
第五条铁路营业线施工是运输组织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坚持运输、施工统筹兼顾,对各项施工按照“分级管理、分类组织、统一协调、专业负责”的原则,加强施工计划管理、加强施工组织、加强施工期间行车组织和安全控制,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各项施工
积极推广使用先进的施工机具和科学的施工方法,提高施工作业效率和质量
第六条营业线施工管理实行系统负责制
各类施工分别由路局业务系统归口管理,各业务系统负责对施工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