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业标准化五年规划(2007-2011)序言保险标准化建设是保险业又好又快发展的必然要求,是保险信息化建设的迫切需要。为提高保险行业竞争力,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大力推进条款通俗化和服务标准化”以及“加强偿付能力监管,建立动态偿付能力监管指标体系,健全精算制度,统一财务统计口径和绩效评估标准”等要求,全国保险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下简称保标委)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简称保监会)的直接领导下,组织研究制定了《中国保险业标准化五年规划(2007-2011)》,用于指导保险业未来五年标准化建设工作。保险业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思想及总体目标保险业标准化工作的现状党的十六大以来,我国保险业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坚持加快发展、防范化解风险,开创了蓬勃发展的局面,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特别是《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出台后,我国保险业进入了深化改革、全面开放、加快发展的新阶段。与此不相适应的是,保险业标准化工作刚刚起步,发展水平较低,标准大量缺失,仍处1于初级阶段,还不能满足保险业迅猛发展对其提出的客观要求,具体表现在:第一、随着保险机构的持续增多,业务范围的不断扩大,保险监管的难度也随之加大,而监管标准的缺失难以支持监管活动的有效开展;第二、随着保险的经济补偿、资金融通和社会管理功能的充分发挥,保险行业与其他行业间的交流融通更为密切,信息交换更为频繁,而信息交换标准的缺失使得信息交换的成本和复杂度大大增加;第三、保险业信息化已成为保险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的重要支撑,而保险信息化建设相关标准,特别是保险数据标准的缺失制约了保险信息化应用水平的进一步提升。与此同时,保险业标准化建设也面临着难得的契机:第一、保监会高度重视保险业标准化工作,全行业非常支持保险业标准化工作,各保险公司的标准化意识正在逐步提高;第二、我国保险业处在全面提升信息化水平的关键时期,尽快开展标准化工作有利于保险信息化高效、规范地发展;第三,保险市场对外开放不断深入,学习和借鉴国际保险标准化经验的条件日益成熟。为此,我们必须抢抓机遇、锐意进取,不断开创保险业标准化工作的新局面。保险业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指导思想保险业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国保险业发展“十一五”规划中关于标准化建设的要求,紧密围绕“保险业做大做强、又好又快地发展”这一中心任务,立足当前、着眼未来,突出重点、稳步推进,吸收先进、勇于创新,2形成全面、科学、先进和开放的保险标准体系,有效满足保险行业与其他行业间、保险行业内各机构间以及各保险机构自身的标准化需求,以标准化带动信息化,为保险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基本原则保险业标准化工作要遵循以下五大基本原则:(1)统一规划、分步实施保险标准化工作涉及组织众多,涉及领域广泛,而且是一个长期性的工作,因此做好统一规划是保险标准化工作稳步有序开展的重要保障。同时,标准化工作又不可能一步到位,必须合理安排、稳步推进、分步实施。(2)突出重点、急用先行保险标准化工作要紧紧抓住保险行业发展中的主要矛盾,满足行业发展对标准化工作的最迫切需求,重点解决好保险标准化工作中急需的基础标准、行业间及行业内各机构间信息交换标准等主要问题。(3)立足国情、放眼国际保险标准化工作要紧紧围绕行业发展规划,结合国内保险业发展现状,积极研究国际保险标准及最新动向,广泛学习参考发达地区、发达国家的标准,努力实现与国际接轨。逐步扩大我国保险标准在国际保险业中的影响。(4)勇于创新、持续完善保险标准化工作既要学习和借鉴国内国际的先进标准,也要勇3于创新、敢于实践,积极制定和推广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保险标准。同时,要注重持续完善,形成完整的体系,不断提高我国保险业标准化工作的水平。(5)加强领导、充分依托保险标准化工作要在保监会的统一领导下,充分依托相关保险机构,积极鼓励那些在行业内影响较大、标准化工作有一定基础的保险公司承担和参与行业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