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单元|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第五课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知识体系][明学习目标]1.掌握1个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2.区分2种职权——人大和人大代表的职权3.理解3对关系——人大代表与人民、权力机关与其他国家机关、国体与政体关系4.把握4个优越性——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四个优越性[备核心素养]1.政治认同——增强对人大制度的认同2.公共参与——积极参加人大在立法和重大事务决定过程中的民主决策活动3.法治意识——增强权利意识,依法选举和监督人大代表第一框人民代表大会:国家权力机关一、人民代表大会1.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方式2.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性质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地位在我国的国家机构中居于最高地位,其他中央国家机关都由它产生,对它负在同级国家机关中居于最高地位,本行政区域内的一切重大问题,都由它讨论决责,受它监督定,并由它监督实施职权最高立法权、最高决定权、最高任免权、最高监督权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监督权常设机关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全国人大的部分职权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行使县级及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设常务委员会,乡级人大不设常委会合宪性审查是由有关权力机关依据宪法和相关法律的规定,对于可能存在违反宪法规定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国家机关履行宪法职责的行为进行审查,并对发现违反宪法的问题予以纠正,以维护宪法的权威。3.人大与其他国家机关的关系(1)人大是国家权力机关,同级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等国家机关都由人大产生,对其负责,受其监督,它们之间是决定与执行、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2)人大产生并监督其他国家机关的工作,其他国家机关是人大的执行机关,负责执行人大的有关政策和决定。(3)人大对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监督既是支持,也是一种制约。一方面使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以人大为依靠,获得强有力的支持,另一方面又把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工作置于人大的有效监督之下,防止权力滥用,保证国家权力合理配置和有效运行。二、人大代表法律地位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产生和任期由民主选举产生。县级以上的人大代表由选民间接选举产生(即由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选出),县及县以下的人大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各级人大代表每届任期五年权利审议权、表决权、提案权和质询权职责人大代表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各项职权,参加行使国家权力;协助宪法和法律的实施;与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听取和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努力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并接受人民监督有关人大代表的几个问题(1)不能认为我国的国家权力属于人大代表。在我国,人民当家作主,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各级人大代表都由民主选举产生,人大代表的权力来自人民,他们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各项职权参加行使国家权力。(2)人大代表个人不能直接处理国家问题。人大代表可以参加行使国家权力,但个人无权作出任何的决议、决定。人大代表个人不能代替人大行使立法、决定、监督、任免等职权或者处理属于人大职权范围内的事情。人大代表不能直接处理国家问题,并不代表他们无权处理问题,他们可以通过一定的法律程序,行使审议、表决、提案、质询等职权,向有关国家机关或组织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由本级人大常委会及其办事机构督促有关机关或组织解决问题、改进工作。一、判断题1.在我国,国家权力由人民直接行使。(×)提示:在我国,国家权力由人民通过民主选举选出的各级人大代表组成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统一行使,而非由人民直接行使。2.人民代表大会拥有立法权,所以人大是我国的立法机关。(×)提示: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是我国的唯一立法机关。3.人大具有监督权,可以监督宪法和法律的实施,是我国的法律监督机关。(×)提示:人大是国家权力机关,人民检察院是我国的法律监督机关。4.人大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可以行使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监督权。(×)提示:县、乡人大代表是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人大代表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