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技术等级评定工作流程运管系统标志泰州市运输管理处编号:Q/TZYG-QM-Ш-D-05-2006版次:A/0工作指导书生效日期:06年02月01日第1页共4页车辆技术等级评定工作流程1适用范围适用于本行政辖区营运车辆技术等级评定工作
1车技维修管理科驻站管理员负责车辆技术等级评定资料审核、等级评定及记录工作
2车技维修管理科科长负责组织并监督车辆技术等级评定工作
3质量要求3
1车技维修管理科对受理的营运车辆的技术等级评定应当即时办理
2驻站管理员应认真审核车辆技术等级评定的申请资料
3车技维修管理科驻站管理员应当对车辆检测过程进行监督
--1车辆技术等级评定工作流程4工作顺序序号工作流程图责任部门/岗位控制方法相关文件表证文书4
1车技维修管理科/驻站管理员驻站管理员对车辆检测工作进行监督:(1)检测人员是否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2)检测人员是否按标准进行判定
2车技维修管理科/驻站管理员1
驻站管理员接受申请人的车辆技术等级评定申请资料:(1)新车: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站出具的“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报告”(2)在用营运车:a)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站出具的“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报告”b)“车辆技术档案”
c)车辆“道路运输证”
驻站管理员对车辆技术等级评定的监督备案
(1)新车:a)对“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报告”进行审核,符合规定的开具“营运车辆二级维护、技术等级评定审核单”
b)建立车辆技术档案,同时进行电子文档记录
(2)在用营运车,对“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报告”进行审核,符合规定的在“车辆技术档案”上进行记录
同时进行电子文档记录
2--车辆检测开始评定的监督备案2车辆技术等级评定工作流程序号工作流程图责任部门/岗位控制方法相关文件表证文书4
3车技维修管理科/驻站管理员驻站管理员将相关记录整理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