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32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32页徐州市地名命更名执行标准((征求意见稿)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地名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徐州市地名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徐州市地名命更名执行标准。标准地名由专名和通名两部分组成。如"XX花园"、"XX大厦"是由专名"XX"和通名"花园"、"大厦"组成。地名的命名,应符合以下专名、通名的要求。一、对专名的命更名要求1、使用表达文明、健康且含义明确的汉语词语和汉语拼音。2、不得采用宣扬封建意识、迷信思想或崇洋媚外,违背社会公德、庸俗低级趣味以及易产生误解或歧义的词语。3、不以外国人名、地名作地名专名或部分专名。4、所命名的住宅区和建筑物名称与使用性质及规模相符。一般不使用"中国"、"中华"、"全国"、"国际"、"世界"等词语,确需使用时,应提供国家有关部门的正式批件。如使用"徐州"、"彭城"等词语为专名的,须经市政府同意后方可命名。5、一般不以企业事业单位名称(品牌名称)作地名专名或部分专名。确需使用时,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和建设单位提出申请,采用有偿命名的方法进行。有偿命名地名应符合专名、通名的要求,并严格控制道路的命名。6、各专业部门使用的具有地名意义的车站、港口、机场、库区、水利工程、人文景点名称,应选用本地地名。二、对通名的命更名要求通名命名要与道路、广场、住宅或高层建筑物的属性、功能相吻合,符合当地习惯。不能使用易产生误解或歧义以及其他含义不清的词语作住宅区或高层建筑的通名。禁止通名重叠使用,如"XX大厦广场"、"XX苑公寓"等。城镇道第2页共32页第1页共32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32页路、人工建筑物使用通名,应符合下列规定:1、大道:指宽度(包括人行道)40米以上,长度在2000米以上的道路;2、大街:指宽度(包括人行道)40米以下30米以上,长度在1000米以上的道路;3、路:指宽度(包括人行道)在30米以下10米以上,商贸较繁华的道路;4、街:指宽度在10米以下4米以上的道路;5、巷:指宽度在4米以下的小路。6、大厦:用以命名楼层达到15层以上(含15层)的综合性高层建筑物或大型楼宇名称。7、大楼:用以命名10层以上规模较大单体综合性办公楼或商住楼。8、商厦:用以命名10层以上,以经商为主、办公为辅的高层建筑。使用性质较为单一的可根据自身特点,直接以"饭店""宾馆"、"商场"等命名。9、广场:指用地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或者占地在8000平方米以上四周由道路围成相对完整的非居住用途建筑群,且有2000平方米以上集中的公共场地(不包括停车场、消防通道)。10、城:特指封闭式或半封闭式的具有商用、办公、娱乐等综合性多功能的大型建筑群。用以命名占地面积在4万平方米以上或城郊占地面积在10万平方米以上的功能齐全的大型建筑物。"城"的命名要从严掌握。11、中心:是指某一特定功能在本城市内最具规模的建筑物或大型建筑群。用以命名占地面积2万平方米或总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的建筑物(群)。12、园、花园:用以命名占地面积在1万平方米以上,有相当的人工景点和一定的绿地面积(不少于总面积的25%)典雅秀丽的住宅区。13、苑、花苑:用以命名占地在1万平方米以上,绿地或人工景点面积为总面积40%以上的居民住宅区。14、里、新村:用以命名用地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或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居民住宅区。15、公寓、新寓:用以命名10层以上住宅楼或多幢住宅楼群的居民住宅区。16、别墅:用以命名占地在1万平方米以上,绿地或人工景点面积为总面积60%以上的居住用途的建筑物、建筑群。第3页共32页第2页共32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3页共32页17、山庄:用以命名占地1万平方米以上,依山而建、环境幽雅的低层高级住宅或以休闲娱乐为用途的建筑物(群)。18、居、舍:用以命名具有某种特色的居民住宅区。19、度假村:用以命名位于郊区或风景区作度假使用,占地在2万平方米以上,有较完善设施的大型旅游场所。20、小区:用以命名用地面积在2千平方米以上,或者总建筑面积在1万平方米以上的居民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