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级护理是指患者在住院期间,医护人员根据患者病情和生活自理能力,确定并实施不同级别的护理,分为四个级别:特级护理、一级护理、二级护理和三级护理
临床护士应实施与病情相适应的护理,保障患者安全,提高护理质量
分级护理标准按卫生部颁发的《综合医院分级护理指导原则》为指导制定
由医师根据病情开启护理等级医嘱,护士执行
护士长及护士可根据病员病情变化及时与医师联系,提出合理建议
护理级别可分为特别护理及一、二、三级护理,分别设有标记
(一)特级护理指征:1
病情危重,随时可能发生病情变化需要进行抢救的患者;2
重症监护患者;3
各种复杂或者大手术后的患者;4
严重创伤或大面积烧伤的患者;5
使用呼吸机辅助呼吸,并需要严密监护病情的患者;6
实施连续性肾脏替代治疗(CRRT),并需要严密监护生命体征的患者;7
其他有生命危险需要严密监护生命体征的患者
护理要求:①严密观察患者病情变化,监测生命体征;②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③根据医嘱,准确测量出入量;④根据患者病情,正确实施基础护理和专科护理,如口腔护理、压疮护理、气道护理及管路护理等,实施安全措施;⑤保持患者的舒适和功能体位;⑥实施床旁交接班
(二)Ⅰ级护理指征:1
病情趋向稳定的重症患者;2
手术后或者治疗期间需要严格卧床的患者;3
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且病情不稳定的患者;4
生活部分自理,病情随时可能发生变化的患者
护理要求:①每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②根据患者病情,测量生命体征;③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④根据患者病情,正确实施基础护理和专科护理,如口腔护理、压疮护理、气道护理及管路护理等,实施安全措施;⑤提供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
项目项目内涵备注(三)Ⅱ级护理指征:1
病情稳定,仍需卧床的患者;2
生活部分自理的患者
护理要求:①每2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