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会计师公会专业资格课程奖学金提名表本提名表只适用于已通过香港会计师公会评审及认可的内地高校会计本科课程之应届毕业生
请用黑色或蓝色钢笔工整地填写表中各项内容
填好的提名表应经有关院校领导核实并由院校直接送交: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129号金隅大厦18层1814–17室(邮编100031)香港会计师公会北京办事处专业资格课程考试项目经理所提供的资料将仅用于处理有关提名「专业资格课程奖学金」及报读「专业资格课程」之事宜
基于以上目的,有关资料可能会向负责工作的内部部门/机构和委员会披露
第1页香港会计师公会专业资格课程奖学金(只适用于已获公会评审认可的内地高校会计本科课程应届毕业生)规则奖学金名称:香港会计师公会专业资格课程奖学金奖学金名额:每年最多五人
奖学金提供者:香港会计师公会(“公会”)目标:奖学金的目标旨在鼓励最优秀及杰出的内地高校会计学专业毕业学员考取国际认可的会计职业资格;以及促进内地与香港会计行业的合作
资格要求:被提名者必须为内地认可高校会计专业本科课程之应届毕业学员/准毕业学员,而该课程已获香港会计师公会的评审认可
被提名学员需具备优秀品质,学科成绩优异,曾在校内/校外的学术或相关竞赛中取得荣誉或杰出表现,并曾积极参与会社/志愿活动及社会服务
截止日期:2010年5月7日评奖程序和评奖标准:1
奖学金获奖者乃经香港会计师公会评审认可其会计本科课程之内地高校提名,再由公会遴选颁发
已获公会评审并认可其会计本科课程的内地高校,每年可向公会提名不多于5名应届/准毕业生为奖学金候选人
奖学金得主应具备如下条件:第2页(1)具备优秀品质;(2)学科成绩优异,并曾在校内或校外的学术或相关竞赛中取得荣誉或杰出表现;(3)曾积极参予校内/外的会社/志愿活动及社会服务;及(4)已符合公会对有关院校会计本科毕业生报读专业资格课程所设定的英语能力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