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15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15页关于印发《福建省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采集方案》的通知各市、县(区)财政局,中直、省直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采集全国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的通知》(财办会[2010]18号)要求,推进我省会计从业人员管理信息化进程,根据《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26号)的有关规定,现将《福建省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采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实施中遇到问题,请及时向省财政厅反映
附件:福建省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采集方案二〇一一年二月十二日福建省财政厅文件闽财会〔2011〕8号主题词:福建会计信息方案通知福建省财政厅办公室2011年2月14日印发第2页共15页第1页共15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15页附件:福建省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采集方案为顺利完成我省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采集工作,根据《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26号)的有关规定,按照财政部《关于采集全国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的通知》(财办会[2010]18号)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分工我省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采集工作(以下简称“信息采集”)由省财政厅统一组织,全省各级会计管理机构按照会计从业资格属地管理权限,分别负责本行政辖区内的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采集的具体组织、宣传和落实工作
二、采集时间全省统一信息采集时间为2011年2月22日——2011年5月31日
三、信息采集的内容和方式1、采集内容
按照财政部《关于采集全国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的通知》(财办会[2010]18号)要求,信息采集的内容包括《福建省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表》(附件1)所列项目
其中,我省会计从业人员管理系统中现有的部分信息仍然沿用,需要补充和更新的部分项目为本次信息采集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