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数学课堂教学中创造力的培养创造力一般是指产生新的想法,发现和制造新的事物的能力
创造力是人的一种高级能力,创造性活动是人类最重要的实践活动
是社会发展的原动力
美国教育学家罗恩菲尔德指出:"人与动物的主要区别之一,就是人类能够创造而动物不能
","创造是人类所具有的本能"
1998年11月24日江泽民主席在访问俄罗斯期间指出"创新是一个民族的灵魂,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
"教育部长陈至立也多次谈到"实施素质教育的重点是要改变教育观念,改变传统的教育手段,尤其要以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新精神为主"
因而在现代数学教学中,如何在课堂教学中培养学生的创造意识,激发学生的创造动机,发展学生的创造思维,树立学生创造性的个性品质
是摆在每一个数学教师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值得很好的进行研究
创造力的实质是对现实的的超越
创造力是以探索和求新为特征的,它是个人主体性的最高层次和最高表现,是人之主体性的灵魂
所谓创造力包含两层含义:一是对外在事物的超越
主体通过变革和改造旧事物,产生新颖的、独特的新事物,它常常与改革、发明、发现联系在一起;二是对自身的超越
主体在改造客观世界的同时,也改造了自身,是"旧"我转变为"新"我,实现自身的否定之否定
但学生在教育活动中的创造力与人们一般所言的创造力有所不同,学生学习活动从本质上讲是以简捷、有效的方式继承人类长期积累起来的科学文化知识的一种特殊的认识过程
它是在教师引导下,以课程教材(间接经验)为认识客体,其具体方式是"掌握"而不是"发现"、"发明"
则正如布鲁纳所言,学生的"发现并不限于寻求人类尚未知晓的事物,而应包括用自己的头脑亲自获得知识的一切方法
"对学生的学习而言,其创造力也不限于首创前所未有的新知识、新见解,而应包括以下更多的内涵:举一反三,灵活运用知识;有丰富的想象力,喜欢出"新点子";爱标新立异和发表于别人不同的见解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