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请假制度制度根据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订《龙岗区教师请假》,统一规范全区教师请假制度
一、假期种类1、婚假2、产假3、看护假4、丧假5、病假6、事假7、哺乳假8、探亲假9、年休假二、假期时间1、婚假5天,晚婚(男25周岁、女23周岁)增加10天
公休假日和法定假日___计算假期天数,到外地结婚的可酌情给予往返路程假
2、产假90天,一胎多孩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15天
晚育(女24周岁生育第一个小孩)增加15天,三个月内领独生子女证的增加35天
难产(如剖腹产)的可按医院医生证明需要休息的天数给予增加,寒暑假可以顺延
3、看护假,自愿终身只生一个孩子的,男教师在其配偶产假期间可给予10天看护假
三个月内无领独生子女证的作事假处理
4、丧假5天,到外地办理丧事的可酌情给予往返路程假
5、病假凭医院医生证明确定
6、事假按实际情况确定
7、哺乳假,产假期满至婴儿一周岁
8、探亲假、年休假应安排在寒暑假,不得另行安排
三、假期批准1、教师请婚假、产假、丧假、看护假、哺乳假需书面报告学校领导
2、教师病、事假须经批准才能有效
请假一个月以内由学校(小学超过一星期的需报告教办)审批,一个月以上至半年以内由区教育局科审批
半年以上由区教育局领导审批
中专、中学、教办、成校主要负责人请假一周以内由镇主管教育领导审批,3天以上的还需报告区教育局人事科
区直属学校主要负责人请假以及中专、中学、教办、成校主要负责人请假一周以上的由区教育局分管领导审批
3、未经请假(或请假没获批准)擅离工作岗位的以旷工论处,连续旷工时间超过15天(中间包括节假日),或一年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30天(中间不包括节假日)的作处理
四、请假程序2、请病假一个星期以上的应凭镇级及以上医院证明请假,请假三个月及以上的应凭龙岗中心医院或龙岗区人民医院证明,经学校同意后,由学校(小学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