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蒿界九年制学校微型科研课题研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坚定不移地走科研兴教之路,鼓励我校教师积极参加教育教学研究活动,规范我校教育教学研究课题与成果的管理,提高教育教学研究的水平,促进我校教育教学研究向精细化方向发展,更好地发挥教育教学研究为教育改革与发展服务的作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的课题指我校教师在课程改革、学科教学、教学评价、教学管理、教学理论等方面进行研究的微型课题
第三条微型课题要重视校本性、实践性、过程性、创新性、实效性、规范性
研究课题必须与教育教学实践紧密结合,从实践中总结提炼,在实践中检查验证以教育教学实际成效的大小作为衡量课题研究成果质量的主要标准
第二章确定课题的基本原则第四条坚持“问题即课题,工作即研究”的原则,从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中组织课题研究
第五条课题具有研究的必要性和可能性
立论充分,目标明确,内容具体方法科学,步骤可行,有一定的创新与特色
第六条符合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趋向
针对现实问题,具有较强的理论价值和应用推广价值
第七条课题责任人要有一定的理论素养和较强的研究能力,并在该课题领域已进行过前期研究,具备按计划完成课题的主客观条件
第三章课题的申报、评审、立项与开题第八条学校教导处负责微型课题的申报与管理
第九条申报个人须填写统一的《课题申报表》,《申报表》须经学校课题领导小组审核并签署明确意见
第十条经评审通过的课题,由学校适时签发《立项证书》
第十一条课题立项后,课题负责人必须根据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课题实施方案,进行教研组内讨论,举行开题仪式,启动课题研究
第十二条对于没有充足理由而未制定实施方案的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并扣除相应的绩效考核分
第四章课题结题的鉴定与验收第十三条课题责任人应按计划完成课题研究工作,完成《申报表》中所预设的课题目标成果,即可申请结题
第十四条研究课题结题时,课题责任人应对研究结果进行总结,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