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食品安全知识讲座主题:《食品安全常识》时间:2013年11月5日主讲:刘晓强一、制度的建立(一)、建立组织机构,健全本单位的食品卫管理制度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要求,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健全本单位的食品卫管理制度,配备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明确各级人员在食品安全工作中的责任和义务,制定各自的工作制度和规程
(建立和落实校长为食堂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制度,有效控制学校食物中毒及其他食源性疾患的发生,确保学校的食品安全
(二)、食品加工原材料采购、存贮制度
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感官检查、查看市场准入标志(QS)等)1、食品采购要有专门的部门和专人负责;由原料到成品实行“四不制度”
采购员不买腐烂变质的原料;保管验收员不收腐烂变质的原料;加工人员(厨师)不用腐烂变质的原料;从业人员不卖腐烂变质的食品
2、采购时应向供货方索取食品生产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食品检验报告或合格证的复印件
并仔细查验与原件和产品是否相符;3、采购的定型包装食品必须有厂址、厂名、生产日期、批号或者代号、保存期限、配方或主要成分等食品标签内容;食品贮存制度:(建立规范台帐记录)1、食品应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2、定期检查、及时清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3、食品仓库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4、库房要保持清洁
设置防鼠、防蝇、防潮设施,冷库要定期除霜
食品之间要有一定空隙
5、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设备,必须贴有标志,生食品、半成品和熟食品应分柜存放
(三)、留样制度:食堂制作出售的食品,应取不少于250克的样品留置于冷藏设备中保存24小时以上
留样盒上要注明留样时间
伙食团负责人签字
(四)、严格执行突发事件的上报制度
完善食品安全工作信息上报制度
学校应在卫生部门及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指导和协助下
建立食物中毒、食源性肠道传染病等突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