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新形势下实施素质教育的需要,更好的贯彻落实我县教育局的文件精神,开展中小学“阳光大课间”活动,把大课间活动纳入日常教育教学计划之中,将活动与体育课、课间操和课外体育活动有机结合,充分利用场地条件,以班级为单位,分场次每天组织学生进行大课间活动,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的体育活动时间。为有计划、有组织的开展学校大课间活动,经校领导班子研究决定,特制定本活动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为认真贯彻全国体育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推进“阳光体育运动”,确保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活动精神,丰富学生课余生活,增强学生的体质,培养学生的心理素质和道德素质,促使学生主动参与体育活动,培养学生参与体育活动的兴趣和爱好,形成坚持锻炼的习惯和终身体育意识。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和谐发展。以大课间活动为辐射点,体现良好的校风、校纪和学生良好的精神面貌,带动校园文化的建设,学生运动兴趣,使学生真正体会到“我运动,我快乐,我健康”。二、活动主题与口号主题:阳光、运动、健康口号:我运动、我快乐、我健康三、组织机构1、领导小组组长:刘凯(校长)副组长:马守国成员:王相合付勇魏奎王建军马伟强王琳2、活动协调组:组长:王相合副组长:魏奎成员:付勇王建军马伟强王琳四、实施原则1、全体参与原则。师生全员参加,充分发挥大家锻炼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互相激励,做到人人锻炼,能够满足不同特长、不同兴趣、不同层次学生的发展需要,促进小学生身体健康、心理素质全面提高,形成在普及与提高基础上的良性发展局面。2、安全第一原则。严格器材管理,落实安全职责。既要让全体学生都参与到活动中去,也要加强安全管理,制定出必要的安全制度。高度重视,以预防为主,做到器材保护与人员保护相结合,避免事故的发生。对于一些身体情况特殊学生的学生,要给予特别的关心,锻炼强度要适中,以免引起身体不适。3、科学性原则。遵循学生身心发展的规律,遵循运动负荷的变化规律,符合小学生身心发展特点,根据季节的变化,合理地恰当地安排大课间活动内容及活动量,保证时间的同时也不超时,符合人体运动的变化规律,不影响下一节课的正常学习。4、教育性原则。大课间活动是一项集体活动,需要学生之间的互帮互助、互谅互爱,团结协作、要注重培养学生的集体主义精神、团队精神、爱国主义精神和竞争意识,寓学于乐、寓练于乐。5、创造性原则。经常进行同样的活动,学生会厌烦,会失去兴趣,其锻炼价值也会降低。只有不断地翻新,不断地发展,活动才会有生命力。因此教师要引导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