器质性精神障碍(非痴呆)临床路径(2017年版)一、器质性精神障碍(非痴呆)临床路径标准住院流程(一)适用对象
第一诊断为器质性遗忘综合症,非酒精或其它精神活性物质所致的(ICD—10:F04)、谵妄,非酒和其它精神活性物质所致(ICD—10:F05)、脑损害和功能紊乱以及躯体疾病所致的其它精神障碍(ICD-10:F06)、脑疾病、损害和功能紊乱所致的个性和行为障碍(ICD-10:F07)、未特定的器质性或症状性精神障碍(ICD-10:F09)
(二)诊断依据
根据《国际精神与行为障碍分类第10版》(人民卫生出版社)
存在脑疾病、脑损害或躯体疾病证据
存在精神症状或综合征,包括谵妄、遗忘综合征、幻觉症、紧张性障碍、妄想障碍、心境障碍、焦虑障碍、分离性障碍、情绪不稳定性障碍、轻度认知障碍、人格障碍和人格障碍等
精神症状发生与脑疾病、脑损害或躯体疾病有关
(三)治疗方案的选择
进行系统的病史采集,体格检查和神经系统检查,评估患者精神状态、器质性或躯体疾病状况,制定治疗策略
躯体疾病治疗
精神症状治疗
(四)标准住院日为≤35天
(五)进入路径标准
第一诊断必须符合器质性遗忘综合症,非酒精或其它精神活性物质所致的(ICD-10:F04)、谵妄,非酒和其它精神活性物质所致(ICD—10:F05)、脑损害和功能紊乱以及躯体疾病所致的其它精神障碍(ICD-10:F06)、脑疾病、损害和功能紊乱所致的个性和行为障碍(ICD-10:F07)、未特定的器质性或症状性精神障碍(ICD-10:F09)疾病编码
当患者合并与精神障碍产生无关的其他疾病,但住院期间不需要特殊处理也不影响第一诊断的临床路径流程实施时,可以进入路径
(六)住院后的检查项目
必需的检查项目:(1)血常规、尿常规、便常规(潜血);(2)肝肾功能、电解质、血糖、血脂、心肌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