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社会公平分配的条件分析的报告公平分配是社会充满活力的必要条件,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本前提。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细致阐述了“深化收入分配制度的改革,增加城乡居民收入”的思路——“要坚持和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健全劳动、资本、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制度,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公平”二字被置于相当显著的位置。如何才能实现社会公平分配的战略构想。笔者认为:公平的收入分配应当包括三个组成部分,即起点公平、过程公平和结果公平,缺少任何一个条件,都不可能是真正的公平。一、确保社会成员受教育和就业的权利是实现公平分配的起点公平所谓起点公平就是指社会成员在从事某项社会活动时具备相同或相近的起点。在现代社会中,确保社会成员受教育和就业的权利是实现公平分配的起点和前提。社会成员受教育程度对收入分配有着重要影响。受教育的程度不同,往往意味着就业机会、就业能力的不同,也意味着将来收入的不同。中外大量的事实都证明,受教育越多,掌握的知识越多,一般来说发展的机遇就越多,工资收入和生活质量也就越高。就我国目前情况看,虽然各级政府在实现教育公平方面已做了大量工作,且取得了很大成效,但教育不公平还是十分明显的,突出地表现在城乡教育的差距上。教育的城乡“二元结构”,造成农村人口受教育机会少,受教育年限短,教育质量低。目前城市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达13年,而农村人口还不足7年,相差近一倍。由于农村教育落后,导致农民文化科技素质偏低,在农业生产中先进的科学技术利用率低,经营方式粗放,经济效益低下。在党的十七大的报告中,强调“教育是民族振兴的基石,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把优先发展教育提到了人才强国、民族振兴的高度,把促进教育公平作为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建设和谐社会的基础。设想通过建立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对贫困地区和民族地区教育第1页共6页实行特殊政策,建立对贫困学生资助体系以及改革教学内容和考试招生制度等等办法,来解决在现实生活中存在的问题,逐步接近教育公平的目标。近几年,国家加大了教育的投入和对贫困学生的资助,据财政部副部长王军介绍,自2005年底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以来,全部免除了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杂费,为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补贴住宿费。与此同时,国家助学体系不断完善,每年用于助学的财政投入、助学贷款和学校安排助学经费达500亿元。到去年,“两免一补”政策已在全国农村全面推开,惠及全国近1.5亿农村中小学生,新的资助体系解除了社会困难群体对子女接受教育的担忧。所有这一切都是围绕满足社会成员公平的接受教育而采取的有力措施。就业关系个人的收入状况,关乎每个人的生存与发展。让每个劳动者拥有平等的就业权利,也是实现收入分配起点公平的必要条件。就业平等意味着每一个有劳动能力的人都应有平等的就业权利,这一权利不因个人性别、年龄、民族、地域、文化、经济能力及背景的不同而有所区别。我国目前就业不平等主要表现在:能否找到理想的工作未必取决于真才实学,有些名义上是公开招聘,实际上存在暗箱操作;劳动力自由流动受到种种制约,处于就业最不利地位的是农民,尤其是中西部经济发展落后地区的农民。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了“就业是民生之本”的思想。而要实现这一思想,就必须改革现阶段我国的就业准入、户籍管理等制度,实现劳动力的自由流动和平等竞争;改善就业和创业环境,为就业者和创业者提供诸如税收优惠政策等必要的条件;建立对困难群众的就业援助以及解决零就业家庭帮扶制度。等等。一方面要通过发展经济增加就业岗位,一方面要通过“以创业带动就业”,鼓励通过自主创业缓解我国就业压力,让每个劳动者拥有自己的就业岗位和合法收入,满足每个人的生存与发展的需要。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报告,党的十六大以来,我国就业总量保持了持续稳步增长,就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各地就业再就业工作取得显著成绩,失业率得到了有效的控制。我国城乡就业人员从2002年的73740万人增加到2006年的76400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