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化工管道布置设计规范一石油化工管道布置设计一般规定1
管道布置设计应符合管道及仪表流程图的要求;2
管道布置应统筹规划,做到安全可靠、经济合理、满足施工、操作、维修等方面的要求,并力求整齐美观;3
对于需要分期施工的工程,其管道的布置设计应统一规划,力求做到施工、生产、维修互不影响;4
永久性的工艺、热力管道不得穿越工厂的发展用地;5
在确定进出装置(单元)的管道的方位与敷设方式时,应做到内外协调;6
厂区内的全厂性管道的敷设,应与厂区的装置(单元)、道路、建筑物、构筑物等协调,避免管道包围装置(单元),减少管道与铁路、道路的交叉;7
管道应架空或地上敷设;如确有需要,可埋地或敷设在管沟内;8
管道宜集中成排布置,地上管道应敷设在管架或者管墩上;9
在管架或者管墩上(包含穿越涵洞)应留有10%〜30%的空位,并考虑其荷重;装置主管廊架宜留有10%〜20%的空位,并考虑其荷重;10
全厂性管架或者管墩上(包含穿越涵洞)应留有10%〜30%的空位,并考虑其荷重;装置主管廊架宜留有10%〜20%的空位,并考虑其荷重;11
输送介质对距离、角度、高差等有特殊要求的管道以及大直径管道的布置,应符合设备布置设计的要求;12
管道布置设计应满足现行《石油化工企业非埋地管道抗震设计通则》SHJ39的要求;13
管道布置不应妨碍设备、机泵及其内部结构的安装、检修和消防车辆的通行;14
管道布置应使管道系统具有必要的柔性;在保证管道柔性及管道对设备、机泵管口作用力和力矩不超出过允许值的情况下,应使管道最短,组成件最少;15
应在管道规划的同时考虑其支撑点设置;宜利用管道的自然形状达到自行补偿;16
管道系统应有正确和可靠地支撑,不应发生管道与其支撑件脱离、管道扭曲、下垂或立管不垂直的现象;17
管道布置宜做到“步步高”或“步步低”,减少气袋或液袋;否则应根据操作、检修要求设置放空、放净;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