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都区三河初级中学区级优秀教师、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和教学新秀评选办法(试行)总则根据《武都区中小学优秀校长、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教学新秀评选认定办法》和我校《教师考核办法》精神,为做好我校推荐评选工作,拟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推荐评选范围及对象区级优秀教师、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在本学年校级优秀教师中推荐选拔(教学新秀除外)
二、推荐评选条件本学年优秀教师(秋季、春季学期叠加)
三、评选办法1、近三年年终考核成绩
优秀加2分,合格加1分
2、本学年教学成绩
以学期末考核总分为准,语文、数学、英语同级同科相比:第一名加2分,第二名加1
5分,第三名加1分
政治、历史、生物、化学、物理、地理同科相比第一名加2分,第二名加1
5分,第三名加1分
3、论文发表及学生辅导奖
论文:国家级和省级加4分,市级加3分,区级加2分,校级加1分
学生辅导奖:无论任何级别的辅导奖均加1分
论文发表及学生辅导奖均以本学年获得的为准
4、在本校连续执教5年(包括5年)以上加1分
5、本学年行政兼职、担任教然组长和班主任加2分
6、近三年每获一次校级优秀教师称号加2分
7、近三年连续担任毕业班教学任务每一学年加0
8、本学年承担一次校级公开课一次加1分(连片教研等同校级),承担教研组安排组内公开课(上级检查听课等同组内公开课)一次加0
9、本学年有迟到、早退、缺课者,迟到扣0
5分、早退扣0
5分、缺课扣2分
10、民主测评
教师对参评者进行从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进行测评,测评者每得一票记0
三、特殊情况1、如出现积分相等情况以本学年秋春季考核总分相加排名为准,领先者胜出
2、全学年累计请假20天(含20天)以上,半学年累计请假10天(含10天)以上,不参与评定
3、评定人选确定后如有私自转让行为的,取消其评定资格,按评选积分名次自动授予下一位
4、本学年如遇上级检查,被查出教案、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