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价格放开与政府价格管理2012经济管理***指导教师***摘要:本文通过对国家放开价格的历史沿革和存在社会问题的分析,阐述了国家加强放开价格管理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为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管理好放开价格提出了具体参考途径。关键词:放开价格市场调节价改革开放以来,商品价格形成了以市场定价、调价为主,政府指导价、定价为辅的运行模式。目前,随着价格改革的不断深入,除了极少数必须由国家管制的价格外,更多商品和服务价格将放开由市场竞争形成,实行市场调节价。但放开不等于放任,既要放得开,又要管得好成为新时期价格工作的新课题和基本要求。一、我国价格管理历史沿革建国初,物价工作主要依靠行政手段与市场调节相结合办法,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国民经济困难时期,国家为保证人民生活,于1961年9月规定18类人民生活必需品的价格,并分别品种实行定量、凭票供应的办法。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改革物价管理体制,有计划地下放商品管理权限,实行以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原则,采取三种价格形式:一、指令性计划2价,即由国家定价;二、指导性计划价,即浮动价;三、市场调节价。1982年8月,国务院颁布《物价管理暂行条例》,逐步放开各种商品价格。1987年9月,国务院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管理条例》,对价格政策作了进一步深化改革,商品价格实行国家定价、国家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的管理形式。二、放开价格存在的社会问题我国经济处于加速发展时期,经济体制日趋市场化。然而,在高速发展的市场化进程中,伴随着高度不成熟的价格盲目行为。近年来资本的逐利性、价格自发调节的滞后性、买卖双方的信息不对称性常常造成计划经济时代不可能出现的价格事件层出不穷。,2005年,哈尔滨医大二附院发生住院66天花550万元医药费医患纠纷事件。2006年新华社披露了在贵阳市一支原本仅售19元的普通“止喘灵气雾剂”,更换一下包装便涨到280元。2008年郑州市发生轰动一时的“保罗国际美容美发事,两名女学生被收取了1.2万元的理发费。后来郑州市二七区物价局认定保罗国际价格欺诈,对保罗国际作出罚款50万元的行政处罚。2010年6月烟台开发区4A级景区——金沙滩海水浴场,一个木头板凳居然明码标价“100元/小时”,被网友戏称“天价板凳”。2010年7月1日,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宣布,吉林玉米中心批发市场有限公司(下称吉林玉米中心批发市场)联合其他企业相互串通,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操纵绿豆市场价格,被处以法定最高处3罚额100万元。针对以上事件,两种互相对立的意见引起了公众的极大关注:一种意见认为,国家定价目录以外的商品,行市场调节价,由经营者定价,经营者想怎么变就怎么变,政府无权干涉。另一种意见认为,市场调节价并不意味着经营者“想怎么变就怎么变”,市场调节价出了问题,政府责无旁贷,必须行政干预,及时解决。三、管理放开价格的必要性按照《价格法》的要求,政府对价格的管理是覆盖全社会的,应当是包括社会经济活动各个领域所有商品和服务价格的。政府对价格的管理,价格法》规定有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三种形式。对于政府定价的商品和服务,政府直接制定价格和调整价格。对于政府指导价,政府制定基准价和浮动幅度,经营者在政府制定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内制定具体价格。对于市场调节价,《价格法》规定政府可以根据一定时期市场价格变化的特殊情况,采取价格干预措施或价格紧急措施。因此,我国政府对价格的管理只有管理方式、方法、力度之不同,根本不存在政府“无权管理”或“无权干涉”的问题。价格放开,实行市场调节,由企业自行定价,建立主要由市场形成价格的价格机制,这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目前我国绝大多数商品和服务的价格已经放开,由市场调节。据统计,在社会商品零售总额中,目前我国政府定价的商品占3%,政府指导价的商品占1.7%,市场调节价的商品占95.3%。实行市场调4节价的商品和服务,完全由经营者自主定价;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商品和服务,经营者也可以在政府规定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内灵活地制定调整价格,这两项合计在社会商品零售总额中已经占到97%。任何一国政府都不可能仅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