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阅读,更上一层楼最初看到这个关于“阅读”的作文主题时,还是兴致勃勃的
想来这半年来终于在分子式与抛物线的苦海中找到了一艘小筏,可以正大光明地像个幻想中的文科生一样,捧一本厚书,四十五度角享受阳光
然而站在拥挤不堪的书柜前,面对翻了一半,后几百页纹丝未动的《牛奶可乐经济学》、《百年孤独》,还有至今也才读到农业部分的《全球通史》……才发现,自己毕竟是一个俗人
自小不爱看悲剧,读《儿童作家》,永远跳过散文直奔小说
对于那些太过深奥、沉重的东西,其实除了摆在书柜子里显示自己的渊博与高雅之外,并没有多大兴趣
只好再拿起《送你一颗子弹》
从最通俗的地方谈起吧
其实这半年来,不知道为什么,一直逃避着一些东西
多少次周末的空闲时光,走到书柜门前,伫立半晌,最后竟只能落荒而逃,再次把自己摁进题海中
比起做规划、整理,还是喜欢为自己找借口,下次吧,这周还要做题
以至于暑假期间,连旅游的时间都被一缩再缩,原定下的苏州、济南,一路北上,最终也只去了青岛
作者写道:“弗洛姆说,逃避自由是人的天性
在我看来,逃避自由的表现就是:因为山在那里,所以我要爬山
”无可奈何的是,用忙碌逃避自由,这在道德层面上几乎无可挑剔
它只是一种选择,你甚至很难说它是对与错
这只是取决于每一个人的态度
其实通俗一些,这就意味着“做个俗人还是做个雅人”——关于这个主题的讨论其实贯穿着整本书——作者是哥伦比亚大学的博士,笑谈马克思主义的风光学者,她是在异国他乡怀念橱窗里的二两猪头肉的女人
一面是哈佛大学浓郁的学术气息,一面是城市中灯红酒绿的空虚糜烂
站在阶级矛盾的道德制高点,徘徊于鸡毛琐事与千篇一律的生活之间
作者在学术界的崇高让这样的反差更为明显
作者说,“读历史比读哲学有趣,读八卦比读历史有趣,看电影比读书有趣,站在大街上看打架最有趣
”到底是雅还是俗
连哈佛大学的女博士后也无法弄清的问题,我更加无能为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