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牧局上半年兽药整治自查汇报按《20XX年度全省兽药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农业部20XX年兽药市场专项整治方案》文件要求,我市以规范兽药生产、经营、使用环节为重点,着重清查了非gmp企业产品、非法兽用产品、禁用药品等,现总结如下:一、开展的主要工作(一)加强兽药生产环节监管,抓好源头治理。1、突出重点抓好重点监控企业的整改。在农业部20XX年第一期兽药质量抽检通报中肥神集团有限公司被列入兽药gmp重点监控企业,我市在省局4月17日重点监控企业整改会议后即于4月18日协同省局兽药gmp重点监控企业整改督导组深入企业整改;于5月9日到企业现场监督销毁召回的不合格产品9件多;于5月15日约会企业到市局作有关整改、申诉的调查;于6月10日列席了农业部兽药gmp专家组飞行检查;其间多次直接或督促县局到企业进行整改,督促企业警醒、反省,收到了良好效果;自4月17日后,企业停产整顿组织员工学习兽药gmp知识,从各个环节自查自纠,召回了不合格品,写出了深刻的自查报告。2、加强对兽药质量通报中不合格产品企业的治理。20XX年第一期兽药质量抽查通报涉及不合格产品的生产企业共六家,肥神集团为重点监控,倍乐瑞克动物药业有限公司(4个批次)、巴尔动物药业有限公司(2个批次)、市荣州兽药厂(1个批次)、省倍乐饲料有限公司(1个批次)、吉星动物药业有限公司(4个批次)。上述企业均由市局牵头,市、区、县主管部门共同到企业进行了整改,清查了上述六家企业库房,未发现通报中不合格品的同批号产品,检查了退货情况、生产、销售情况,督促企业实施召回,共召回、销毁23件另1589袋(合),肥神集团由市局现场监销,巴尔药业、荣州兽药由县局监销,吉星由企业自销有照片,企业分别写出了不合格产品的整改报告和企业的全面整改报告、市局要求对其存在的问题限期整改。3、严格监控非gmp企业动态。《通报》对我市原市动物药第1页共4页品厂非gmp产品在市场流通要求查处,我局于四月二十日找到原企业法人王前劲要求其履责收回流通环节产品并进行销毁,同时,我局责成原企业所在地XX县区主管部门再次检查了生产区域,确未发现其进行生产。4、督促企业停止生产已废止的地方标准产品。在今年4月30日后禁止流通的省第二批兽药地方标准产品,涉及我市肥神、倍乐、巴尔、荣州兽药,我市在禁止流通前已要求企业停止生产。(二)整顿和规范兽药市场。上半年,全市共出动车108台次,555人次,按方案要求,做到月月有清查,平时不定期抽查,检查经营业主345个(次)。共查获过期地标产品,过保质期等劣兽药122公斤,货值2200元;非gmp企业产品12公斤,货值200余元,所有查获的假冒伪劣产品均实行销毁。1、违禁药品。在历次检查中,违禁药品均是清查的重中之重。检查中未发现金刚烷胺、利巴韦林、瘦肉精、氯霉素、痢特灵等违禁药品销售。也未发现原料药拆零销售。2、生物药品。重大动物疫病防疫所需的生物疫苗一直是由市、区、县、乡动物防疫机构在主管,其管理制度、供应记录清楚完备,满足了工作需要。在市场上通过数次突击检查,也未查获经营兽用生物制品的,主要是其经营手段十分隐蔽,人货分离,查处难度大。3、兽药标签说明书。个别兽药gmp企业在其原未通过兽药gmp认证时的包装上以加盖gmp字样等形式使用包装,发现的采取量小销毁、量大退货。4、加强经营市场兽药质量状况的监控。今年我市在两县一区抽取市场兽药50个样品,送省监测。(三)引导、规范兽药的使用环节。1、加强宣传与检查,实行人药、兽药分离。我市通过会议等方式进行宣传,人药不兽用,并结合防疫检查等开展基层兽医药箱检查,从检查看总体情况是好的。2、在规模场建立用药记录追溯制。结合安全畜产品工程的实施,全市对存栏蛋鸡1000只以上,出栏肉鸡1000只以上,第2页共4页生猪存栏50头以上等适度规模户全面开展建立用药记录,以此检查其是否使用违禁药物、过期失效药、是否执行休药期等,检查规模养殖户191家,未发现违规行为。二、主要工作措施(一)周密布署,加强考核。结合农业部、省局的兽药市场专项整治方案,针对我市兽药市场的特点,我市制定了《市20XX年兽药市场专项整治方案》、《市20XX年兽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