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为了迅速、有效地提高中机国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项目现场地质灾害的响应与处置能力,确地质灾害发生后项目现场应急处置工作迅速、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及财产损失,规范现场应急救援活动,特制定本预案
主要内容与适用范围本预案旨在指导公司各工程项目,当现场发生地质灾害时进行应对和处置,指导各项目部对地质灾害处置方案的编制
各项目部应结合工程特点及建设单位的管理要求,制定和完善适用于项目现场的专项处置方案
项目各相关施工单位应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编制专项应急方案,经其企业审批后报工程项目部备案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定的引用而成为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规定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应适用于本规定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2004]第394号《国家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国办函[2005]37号《电力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及达标评级标准》电监安全[2012]39号《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2013《应急准备和响应控制程序》QB/cseec2012_2013《应急预案体系汇编综合及专项预案》(公司2014版)4
术语和定义地质灾害是指: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
地质灾害易发区是指:具备地质灾害发生的地质构造、地形地貌和气候条件,容易发生地质灾害的区域
地质灾害危险区是指:已经出现地质灾害迹象,明显可能发生地质灾害且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的区域或地段
次生灾害是指:由地质灾害造成的工程结构、设施和自然环境破坏而引发的灾害,如水灾、爆炸、剧毒或强腐蚀物质泄漏等
滑坡是指:斜坡上的岩体由于某种原因在重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