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船舶检验概述一、船舶检验的概念和意义船舶检验是指由船舶检验机构按照有关公约、规则或规范的要求,对船舶的设计、构造、材料、设备、技术性能以及营运条件等进行的审核、测试、检验、检查和鉴定活动的总称。船舶检验是各国为保证船舶的技术状态,从而保障水上人命、财产安全和防止水域环境污染所普遍采取的一种监督管理行为。通过检验可以确定船舶及其设备是否适合预定的用途,是否具备在一定航区安全航行及营运的能力和条件。船舶也只有通过检验,证明其符合规定的条件后,才能取得相应的技术证书。而船舶技术证书,是船舶办理登记、航行签证、口岸检查、船舶保险以及进行海事索赔等的必备文件。二、船舶检验机构目前,世界上的许多国家都是由民间组织—船级社对船舶进行各类检验的,如英国劳氏船级社(LR)、法国船级社(BV)、美国船舶局(ABS)、挪威船级社(DNV)、德国劳氏船级社(GL)、韩国船级社(KRS)、日本船级社(NK)、中国船级社(CCS)、意大利船级社(RINA)、俄罗斯船舶登记局(RS)等。上述10个船级社是国际船级社协会(IACS)的正式成员。中国船级社(CCS)—方面对我国船舶进行船级检验,第六章船舶检验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授权进行法定检验;另一方面也受其他缔约国的委托对停靠在我国港口的外国籍船舶进行法定检验并签发技术证书。中国船级社在我国和国外主要港口都设有分支机构,并派出验船师对船舶进行各类检验。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检验局(ZC)隶属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199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检验局与中国船级社实行“局社、政事分开”,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务监督局合并组建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我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当地船舶和航运的需要,建立了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县三级管理的地方船检系统,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和海上设施检验条例》和船舶检验局公布的检验规章和船舶规范,开展船舶检验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检验局是代表国家实施各项法定检验的主管机关。三、船舶检验的分类船舶检验根据不同的检验性质和检验对象可以有不同的分类方法,通常将船舶检验分为船级检验、法定检验和公证检验三大类。船级检验是指由船舶所有人选定的船级社,依据其制定的船舶人级规范,对船体(包括设备,下同)、船舶机械装置(包括电气设备,下同)等是否处于或保持良好、有效的技术状态进行的检查和鉴定。在检查和鉴定合格后签发或签署相应的船舶入级证书。法定检验是指按照船旗国政府的法令、法规、条例和(或)政府批准、接受、承认或加入的有关国际公约、议定书、修正案、规则等,对国际或国内航行船舶所进行的各项检查和检验。在检查和检验合格后签发或签署相应的法定证书。公证检验则是应有关方面的申请,对由于某种原因而造成的船舶实际状况进行具有公证性质的检验。检验后签发相应的检验报告。第二节船级检验一、入级检验1.入级的条件申请人级船舶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1)船舶的船体和机械装置符合人级规范或等效要求。2)国际航行的新船,其完整稳性应符合船旗国主管机关的要求或不低于IMO的有关标准。3)国际航行的新船,其分舱和破舱稳隆已由船旗国主管机关批准或不低于IMO的有关标准。2.入级检验的种类人级检验可分建造人级检验、初次人级检验和转级检验。1)建造人级检验船舶建造人级检验是依据造船厂或船舶所有人的申请,对新建船舶从审查船舶设计图纸,批准船舶设计图纸,建造中跟踪检验,直到建造完毕船舶试航为止的全过程所进行的人级检验。2)初次入级检验对不在申请入级的船级社检验下建造的船舶,或建造后尚未投入营运的船舶,或已经投入营运但还没有进行检验的船舶、由船舶所有人申请船级社进行船舶入级检验,这种检验称为初次入级检验。3)转级检验转级检验是指已在国际船级社协会(IACS)所属某船级社入级的船舶申请转为该协会另一船级社的船级而进行的检验。3.船舶入级检验的范围船舶入级检验的范围有船体和船舶机械装置等。二、保持船级有效的检验为保持船级有效而进行的检验又称船舶营运检验。1.保持船级有效的条件1)船体和船舶机械装置已按规范的规定进行各种检验,确信其技术状况仍能符合所授予的入级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