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教学质量奖惩制度学校教学质量奖惩制度教学质量奖惩制度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充分调动全体教师的积极性,鼓励先进,鞭策后进,经行政会研究特制定本教学质量奖惩制度
一、奖励项目:1、单科进步奖
2、单科名次奖
3、班级进步奖
二、奖金分配办法:1、单科进步奖:以第一次月考成绩为基数
本学科全年级学生成绩排名
以年级200名学生为例,第一名得200分,第二名得199分,以此类推,第200名得1分
如果成绩并列,取相同分
2、单科名次奖:(1)教师个人单科成绩名次奖:以联考学校单科成绩为准,七年级、八年级火箭班达到联考学校的第一名300元,第二名300元,第三名300元
七年级、八年级加强班达到联考学校的第一名600元,第二名500元,第三名400元,第四名300元,第五名200元,第六名100元
七年级、八年级平行班达到联考学校的第四名600元,第五名500元,第六名400元,第七名300元,第八名200元,第九名100元
九年级加强班达到联考学校的第一名500元,第二名400元,第三名300元,第四名200元,第五名100元
九年级平行班达到联考学校的第五名500元,第六名400元,第七名300元,第八名200元,第九名100元
该奖励标准按照每次联考的科目执行
(既带实验班又带普通班的教师只取最高一项奖励)
3、班主任名次奖:(1)七、八年级:火箭班:班级总评成绩达到联考学校第一名成绩奖300元,达到第二名奖200元,达到第三名奖100元
实验班:班级总评成绩达到联考学校第四名成绩奖300元,达到第五名奖200元,达到第六名奖100元
平行班:班级总评成绩达到联考学校第七名成绩奖300元,达到第八名奖200元,达到第九名奖100元
(2)九年级实验班:班级总评成绩达到联考学校的第一名500元,第二名400元,第三名300元,第四名200元,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