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发布文号】安监总管一〔2007〕214号【发布日期】2007-10-17【生效日期】2007-10-17【失效日期】【所属类别】政策参考【文件来源】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基础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一〔2007〕21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为加强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基础管理工作,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企业安全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实现安全生产状况的持续稳定好转,根据《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以及《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16423)等法律标准的规定,提出以下指导意见:一、加强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基础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1.金属非金属矿山是我国重要的基础产业,在国民经济中占有重要的地位。近年来,通过开展安全专项整治和实施安全生产许可等工作,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事故从2004年起呈持续下降的趋势,安全生产状况总体稳定。但是,事故总量仍然较大,重特大事故时有发生,在尾矿库、采空区、露天边坡等方面仍存在重大隐患,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对此必须始终保持清醒的认识。2.我国金属非金属矿山95%以上为本质安全程度低的小型矿山,生产工艺相对落后,技术装备水平较低,安全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不健全,安全责任不落实,技术管理和现场管理薄弱,安全投入不足和安全培训不到位。因此,必须加强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基础管理,提高安全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促进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的安全发展。二、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基础管理的指导原则、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3.“”“”指导原则。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安全发展的科学理念。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加强企业安全基础管理,加强政府安全生产监管,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切实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4.工作目标。建立健全和完善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责任体系和制度体系,强化现场安全管理和技术管理;逐步减少事故总量,进一步遏制坍塌、冒顶片帮、放炮、中毒窒息和透水等重特大事故。到2010年,金属非金属矿山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比2005年有较大幅度下降,实现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形势的明显好转。5.主要任务。加强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开展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强化现场管理和技术管理;加大安全投入,加强隐患治理,增强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加强应急救援工作,减少事故损失;依法关闭和取缔非法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金属非金属矿山。三、建立、完善企业安全管理机构和制度6.设立专门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地下矿山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不少于3人,露天矿山不少于2人,小型露天采石场不少于1人。矿山每班必须确保都有专职安全检查人员。7.建立、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应重点健全和完善14项安全管理制度:(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2)安全目标管理制度;(3)安全例会制度;(4)安全检查制度;(5)安全教育培训制度;(6)设备管理制度;(7)危险源管理制度;(8)事故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9)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10)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11)事故管理制度;(12)应急管理制度;(13)安全奖惩制度;(14)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等。四、明确安全职责,建立安全生产责任体系8.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金属非金属矿山必须明确企业法定代表人(包括金属非金属矿山的实际控制人、主要负责人,下同)、分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生产单位、职能机构和各岗位人员承担的安全生产责任,把安全生产的责任逐级逐项分解,落实到各部门和各岗位人员,形成健全、完善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体系。9.强化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责全面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负责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督促、检查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