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41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41页济宁市卫生局文件济卫字〔2012〕14号济宁市卫生局关于印发济宁市医疗机构行政许可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各县市区卫生局,济宁高新区、北湖度假区社发局:现将《济宁市医疗机构行政许可工作规范》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五日第2页共41页第1页共41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41页济宁市医疗机构行政许可工作规范(试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山东省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山东省医疗机构命名及名称管理暂行规定》、山东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医疗机构许可审批及校验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一章设置审批第一节审批权限一、市卫生局审批权限市卫生局负责设置审批市级医疗急救站、100—499张床位的综合医院、不满200张床位的专科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医院、康复医院、疗养院和妇幼保健机构
二、县市区卫生局审批权限县市区卫生局负责不设床位或床位不满100张的医疗机构审批(专科医疗机构除外)
三、专科医疗机构审批权限专科诊所、专科门诊部由各县市区卫生局在《医疗机构设第3页共41页第2页共41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3页共41页置规划》数量内设置并进行初审,报济宁市卫生局设置审批
第二节审批程序医疗机构设置审批程序由申请、受理、公示、审核、审定、核发、备案等环节组成
一、申请申请设置医疗机构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所申请的医疗机构规模,向具有审批权的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提交申请材料
(一)申请人1、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设置的医疗机构,由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