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纪检监察机关落实“三转”之建议基层纪检监察机关落实“三转”之建议日前,陕西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郭永平刊登在《中国纪检监察报》上的重要论述——《“三转”是纪检监察机关自身的深刻变革》,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就贯彻落实好郭永平同志重要论述精神、立足“三转”开创全县党风廉政工作新局面提出明确要求
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会议精神传达到每个纪检监察干部,要用讲话精神指导当前工作
要重点监督各级党委落实主体责任
要聚焦主责主业,强化执纪监督问责,重点监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情况,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严肃查处腐败案件
要切实落实“三转”要求,积极探索履行监督职能的有效方式方法,履行好监督责任,切实把中省市部署和要求落到实处
作为基层纪检监察机关,落实“三转”,开展“减负增力”是基础,实现“上下联动”是重点,形成“内外同转”是保障,做到“远近结合”是目标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提高认识,转变观念,主动作为,勇于实践,正确把握好“四个关系”,坚定不移推进“三转”,确保实现快转、真转、实转
一是把握好“减”与“增”的关系
落实“三转”,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收缩战线,回归主业,把更多的力量调配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主业上
因而,要转变过去的思维模式和工作方法,重新摆正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及时把不该牵头或参与的监管工作交还给主责部门,腾出更多的精力履行执纪监督职能
落实“三转”,表面上看,具体工作面减少了,实际上监督工作面增大了;副业减少了,才能厘清和凸显主要职责;减少了不必要的牵绊和束缚,才能为集中精力干好主业创造条件
不参与具体的协调事项,不分管其他业务工作,不是说不介入具体业务工作,相反,应该对所属监督对象以及具体业务要进行全程地、系统地、深入地监督,尤其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更要掌握实情、及时介入、监督到位
转变观念,认真履职,不会弱化职能,只会强化职能
转变方式,敢于履职,找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