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纪检监察机关落实“三转”之建议基层纪检监察机关落实“三转”之建议日前,陕西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郭永平刊登在《中国纪检监察报》上的重要论述——《“三转”是纪检监察机关自身的深刻变革》,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就贯彻落实好郭永平同志重要论述精神、立足“三转”开创全县党风廉政工作新局面提出明确要求。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会议精神传达到每个纪检监察干部,要用讲话精神指导当前工作。要重点监督各级党委落实主体责任。要聚焦主责主业,强化执纪监督问责,重点监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情况,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严肃查处腐败案件。要切实落实“三转”要求,积极探索履行监督职能的有效方式方法,履行好监督责任,切实把中省市部署和要求落到实处。作为基层纪检监察机关,落实“三转”,开展“减负增力”是基础,实现“上下联动”是重点,形成“内外同转”是保障,做到“远近结合”是目标。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提高认识,转变观念,主动作为,勇于实践,正确把握好“四个关系”,坚定不移推进“三转”,确保实现快转、真转、实转。一是把握好“减”与“增”的关系。落实“三转”,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收缩战线,回归主业,把更多的力量调配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主业上。因而,要转变过去的思维模式和工作方法,重新摆正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及时把不该牵头或参与的监管工作交还给主责部门,腾出更多的精力履行执纪监督职能。落实“三转”,表面上看,具体工作面减少了,实际上监督工作面增大了;副业减少了,才能厘清和凸显主要职责;减少了不必要的牵绊和束缚,才能为集中精力干好主业创造条件。不参与具体的协调事项,不分管其他业务工作,不是说不介入具体业务工作,相反,应该对所属监督对象以及具体业务要进行全程地、系统地、深入地监督,尤其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更要掌握实情、及时介入、监督到位。转变观念,认真履职,不会弱化职能,只会强化职能。转变方式,敢于履职,找准工作的切入点,维护各项规章制度的严肃性,地位不会被边缘化,只会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性。转变作风,善于履职,严格执纪监督,经常善意提醒,维护党的利益和单位形象,不会被同事疏远,只会赢得更多的尊重和信赖。“瘦身”的目的是为了“强身”,“减负”的目的是为了“增力”,“减”会改变过去“贪大求全软无力”的现象,“增”将带来“集聚力量促清廉”的效果。因此,一定要正确对待和把握好“减”与“增”的关系,找准定位,认清实质,有所为有所不为,不犹豫、不懈怠、不麻痹,迅速贯彻落实“三转”。二是把握好“上”与“下”的关系。落实“三转”,纪检检察机关要聚焦中心任务,切实履行好监督责任。实现这一要求,各级纪检监察干部务必敢于监督、善于监督,铁面执纪、严格问责。上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带头抓好“三转”,先转一步、转深一步,为下级做示范、指方向、当表率,以实际行动带动下级纪检监察机关抓落实;要及时制定出台“三转”配套的具体意见和实施办法,比如:完善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责任的具体保障措施,改进考核办法,将纪委对派驻机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评价作为考核该干部的主要依据,等等,以制度保障推动下级纪检监察机关抓“三转”;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帮助解决下级在“三转”中面临的诸如:体制编制的问题、提高业务能力的问题,等等,从组织层面解决下级纪检监察机关遇到到的实际困难。下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刻领会“三转”精神实质,坚持实事求是,结合工作实际,深化贯彻落实,防止出现盲目跟风,形转而质未转;要坚持落实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及时主动向上级纪委报告;要大胆创新,勇于实践,及时总结落实“三转”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向上级纪委定期汇报履职情况,接受上级纪委的评议和监督,实现上下联运,共同发力,确保“三转”落到实处。三是把握好“内”与“外”的关系。落实“三转”,表面上看是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的一项重要改革工作,实际上离不开外部的支持和配合,是一项关联各方的系统工程。优化调整内设机构需要同级党委、政府的支持;对党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