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20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20页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218号)《重庆市行政执法基本规范(试行)》已经2008年6月10日市人民政府第10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
市长王鸿举二○○八年七月二十二日重庆市行政执法基本规范(试行)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一般规定第一节行政执法机关第二节行政执法程序第三节行政执法文书第四节行政执法礼仪第三章特殊规定第一节行政许可第二节行政处罚第三节行政强制第四节行政征收第2页共20页第1页共20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20页第五节行政裁决第四章行政执法监督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促进行政执法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市行政执法机关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裁决等行政执法行为适用本规范
依法受委托的组织(以下简称受托组织)实施行政执法行为适用本规范
法律、法规或者规章对行政执法行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行政执法应当遵循合法合理、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和权责统一的原则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度,加强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检查
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应当自觉接受监督
第二章一般规定第一节行政执法机关第五条本规范所称行政执法机关是指具有行政执法职权,能以自己名义实施行政执法行为并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第六条行政执法机关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经合法批准成立;第3页共20页第2页共20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