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附录2:旅行社等级评定标准详解为方便旅行社等级评定所需材料的建档、入档与提报,依据《山东省旅行社等级划分与评定标准》,按照所申报等级各标题的顺序与要求,结合我市旅行社等级划分与评定工作的实际,对3A、4A、5A级旅行社的标准作了详细的解读,在每一项内容后都附了详细的提示和要求,内容如下:3A级一、基本条件a)正式成立并营业两年以上;(执照和许可证复印件)b)近两年均参加并通过旅行社业务年检和工商年检;(工商年检凭证)c)近两年内未受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的行政处罚;(书面说明,评委会审核)二、经营业绩a)近两年年平均组织和接待旅游者2万人次以上;(书面说明、近两年业务年检报告书)b)近两年年平均营业收入500万元人民币以上
(书面说明、近两年业务年检报告书)2三、营业条件e)有与旅行社规模和等级相适应的独立产权或两年以上租赁合同的营业场所,营业场所的使用面积总和不低于150m2;(房产证明、租房协议)f)营业场所提供本社的服务项目宣传品、旅游线路价目表、与本社业务有关的旅游目的地介绍和旅游交通图、主要交通工具时刻表以及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指定发放的宣传品,以备顾客查阅;(实物与照片)g)旅行社营业场所设有咨询与接待设施,相关装饰和标志有规范的中英文说明;(照片)h)接待人员统一着装,并佩戴企业标识或岗位标牌;(书面说明、照片)e)接待人员在工作日和节假日每天以普通话提供咨询、接待、签订合同、付款等项服务,且服务时间不少于八个小时;(内部管理制度、电话号码)f)有电话、传真、互联网等通讯工具,顾客可以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旅行社咨询和预订旅游产品;(照片与书面说明,需提供相应电话号码)g)旅行社应使用并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书面说明、至少10份合同)h)营业区域设有顾客休息场所
(照片)四、服务项目3a)提供普通话、至少两种以上主要方言和/或两种以上外语的导游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