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民营科技意见近年来,在各级政府和全社会的重视支持下,民营科技企业已成为我市科技进步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和中小企业发展中最具活力的增长点
为进一步引导、支持、促进民营科技企业完善企业制度、提高经营水平、增强创新能力,保障民营科技企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一、明确发展思路民营科技企业,是指以科技人员为主体,按照“自筹资金、自愿组合、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经营机制创办和经营,主要从事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以及科技成果转化和科技产品经营业务的经济实体
发展民营科技企业的思路是
通过“支持现有的、培育优势的、鼓励改制的、吸引外来的、发展新办的”五路并举,促进全市民营科技企业总体实现“四上两提高”,即企业上总量、发展上规模、技术上水平、管理上层次,提高民营科技企业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提高民营科技企业产值在国内生产总值中的比重
二、探索多形式发展积极探索国有民营的发展模式
鼓励国有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及企事业单位创办科技型企业,通过租赁,联营、股份制等多种形式,引入民营机制
鼓励和支持各类科技人员领办、创办民营科技企业
鼓励有实力的民营科技企业以高新技术作价入股、租赁、兼并、收购等方式,积极参与国有中小企业的改革实践,用高新技术增量盘活资产存量
对资产规模较大、经营不善、濒临倒闭的国有企业,可在合理确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基数的基础上,委托民营科技企业经营
国有小型科研机构经有关部门批准,可通过股份制或股份合作制改造等方式改组成为民营科技企业
允许民营科技企业按自愿平等、有偿互利原则租赁经营国有小型科研机构;本机构科技人员集体提出租赁的,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
第1页共4页三、加速科学技术创新在实施国家产业政策、技术政策和扶持科技创新等有关政策中,要对民营科技企业一视同仁,鼓励他们发挥科技创新优势,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
鼓励有实力的民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