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南宁外国语学校教育科研管理制度总则一、根据素质教育和区、校关于科研兴校、科研立校的要求,为保证学校教育科研工作的有效开展,特制定本规程
二、学校科研处是学校教育科研的管理机构,接受上级教育领导机构和学校校长、分管副校长的直接领导,业务上接受上级教育科研部门的管理、指导与监督
三、学科研处应遵循“自强不息、厚德载物、团结奉献、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立足实践,服务课改”的原则推动和开展本校的教育科研工作
以有利于推进素质教育,有利于提高办学质量,有利于推动教育事业的发展为宗旨
科研室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一、学校科研处由1—2人组成,设主任和副主任各1名
二、学校科研处的工作职责:1、制定本校教育科研工作规划及课题管理办法,推动本校群众性科研工作的开展
2、组织本校教育科研课题的立项、实施、阶段审议、结题验收及评奖:具体管理本校课题的研究全过程
3、吸收、运用、推广优秀教育科研成果并尽快将其转化为教育效益
4、指导本校课题承担者有效地开展课题研究工作,并为研究工作的良好运作创造必要的条件
5、组织本校教育理论的学习、培训工作,提高教师的教育科学研究水平
6、组织并管理本校科技教育活动
7、管理本校图书室
8、与科研处协调,指导和管理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实施
组织教师学习课改理论,提高教师参与课改的积极性,深化课程改革
9、接受上级部门下达的研究任务,协助市、区级课题在本校的实施和管理
课题项目申报制度一、申请人应具备的条件1
具有所申请项目的研究能力、前期研究基础和稳定的研究队伍
申请人必须是我院在职教职工,具有完成项目所必需的研究时间
每位申请人不得申请2项以上同类纵向项目(包括在研项目)
二、申报程序1.纵向项目的申报工作由科研处统一组织
2.科研处根据项目下达部门的申报要求及时发布通知,受理申请
3.申请人须按照申报通知及项目指南要求认真填写项目申请书及有关材料,各系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