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讲:新闻传播法规介绍第八讲:新闻传播法规介绍第一页,共二十一页。本章重点•1.了解并掌握法的基本概念;•2.了解新闻传播法规、法制与法律的关系;•3.了解我国新闻传播法规的基本原则•4.我国新闻法难以出台的原因?第二页,共二十一页。第一节法的基本概念与我国现行法律制度该说•一、法的基本概念•(一)法是什么?它具有什么功能?第三页,共二十一页。•1.法的含义:就其本质而言,法是一种强制性的社会控制手段。•按照马克思主义观点,法在总体上是有阶级性的,也就是说,归根结底,法是为当权者服务的。•思考:法的本质与其“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价值理念是否有矛盾?•对此的解答是:既然它是法,它就不能只体现当权者一个阶级、一个政党的私利,它必须要相当程度上代表社会整体的利益。Why?•马克思说,“统治者不得不和好多行为和好多种人打交道,而不是孤立的行为和单个的人打交道。由此产生他们的‘法律’的不偏不倚性、铁面无私性和普遍性。”由此,法有可能代表更多人的利益。•——陈力丹《新闻理论十讲》第七讲新闻法200-203页。第四页,共二十一页。•2.法的三个功能,内涵的五点,请大家自行看书了解即可。——1-2页•3.法律与法规•法律:狭义上是指一种法律规范的表现形式,其法律效力低于宪法。•法规:也是一种法律规范的表现形式,是“行政法规”的简称,其法律效力又低于法律。•就法律效力而言:宪法〉法律〉法规第五页,共二十一页。•4.法制与法治•法制:1978年以后逐渐使用。其英文为legalsystem,意为法律制度或法律和制度的总和,是掌权者按照自己的意志、通过国家政权建立起来的、用以维护社会关系与秩序的法律和制度的总和。•法制的四个特征:5页。•另一说:法制,对应的英文为“Rulebylaw”,即通过法律进行统治。主体是谁?是统治者。•法治:Ruleoflaw,是依法治国的治,是用法来治理政治,是我们追求的目标。20世纪90年代后,西方法治的理念才被我国普遍认同的。•法制与法治之间的关系:法制是静态的,是一套完备的法律制度;而法治主要是动态的,是法律运行的状态、方式、程序的过程等,关注焦点是法律的至高无上。•思考:法制完备=法治?为什么?第六页,共二十一页。•二、我国现行法律制度该说•1.不公开审理的案件有哪三类?13页第七页,共二十一页。第二节新闻传播法规与新闻传播法制•一、新闻传播法规、法制与法律关系•(一)新闻传播法规及其渊源•1.新闻传播法规:主要有四种,一是宪法、二是法律,三是行政法规,四是行政规章。•2.新闻传播法制与新闻传播法律关系•新闻传播法制,是指新闻传播法的规范化与制度化。•主要有两类:一是判例法:以最高法院上级法院的判例为标准来审理新闻传播案件,没有成为的新闻法,如美英法系。•一是立法形式新闻法,如俄罗斯特殊领域制定或包含在其他法律中,如中国属于上层建筑,有很强的意识形态色彩。第八页,共二十一页。•3.新闻传播法律•特点:4个,在16页。•法律关系的主体:一是新闻传播媒体,具有法人主体资格;二是记者、编辑等媒体从业者。三是政府、公民、法人和社会团体等。•思考:公民在新闻传播中有几种身份?三种:表达者、被报道对象、普通受众。第九页,共二十一页。二、我国新闻传播法制的基本原则•三条原则:•一是言论出版自由的原则;•1.依法限制言论自由的主要原则有哪些?•公共利益原则、事后限制原则、明显而即刻的危险原则。•事后限制原则:相对于事先检查制而言,事后限制原则,是指谈话内容、演讲稿、书稿、新闻稿或其他书面材料在发表、出版之后,当事人对违法的言论出版仍然要负责任。英国人长期奉行这一原则,在世界上产生了极大的影响,为多数国家所信奉。•——黄瑚、钟瑛、蔡铭泽等编写:《新闻法规与职业道德教程(新世纪版)》,复旦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15页。第十页,共二十一页。事后限制原则•事后限制是相对于事前限制而言的,后者易落于主观臆测的窠臼,容易导致对言论限制的专断和蛮横,故受到的批评较多。事后限制则强调仅可通过事后追惩的方式对不当言论进行限制,且这种限制还应恪守如下原则:第一,事后惩罚的严厉程...